江苏无锡三岁女童疑被猥亵案:双方对簿公堂,蛋糕店老板起诉女童母亲诽谤
3月29日早上,江苏无锡的三岁女童思思(化名)告诉妈妈潘杰(化名)自己下身很痛。潘杰仔细检查后,发现女儿下身红肿得厉害,便赶紧拿出一次性洗脸棉兑了温水给女儿擦洗,但女儿非常抗拒,在简单询问是否有人碰触过女儿身体得到肯定答复后,潘杰赶紧报了警。
猥亵疑云
潘杰是一名单亲妈妈,3月中旬在无锡租下一处店铺,准备做点生意。3月20日,潘杰带着女儿来到刚租下的店铺里收拾卫生,因为新店铺正在敲地砖运垃圾,潘杰便让女儿跟旁边店里的小朋友一起玩耍。
23日,潘杰发现女儿不愿意在家以外的地方大小便,但没有特别在意。几天后,潘杰发现女儿内裤上面有黄色分泌物,愣了一下,但没有往其他方面想。直到29日发现女儿下身红肿,才突然反应过来。潘杰介绍,几天前,女儿确实出现过早上四点到六点经常大喊大叫,不停地让身边的人走开的情况。
“我觉得不对劲,就问孩子,有没有被脱裤子,下身有没有被摸,孩子说有,当时我就慌了。”29日,潘杰到当地派出所做完笔录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和女儿到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潘杰表示,“医生说(孩子)红肿得厉害,处女膜没有破,医生建议自己买药回去洗一洗。”
潘杰告诉记者,按照医嘱,潘杰给女儿用药水洗过几次之后,红肿虽然消失了,但发现女儿下身分泌出大量的分泌物。潘杰分别于4月6日、4月18日两次带女儿到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检查。
根据潘杰提供的门诊病例显示,4月6日,思思被初步诊断为急性外阴炎。4月18日,思思被初步诊断为肛裂。
为了弄清真相,潘杰带着女儿吃完饭后来到自己正在装修的门店附近,挨个门店指认。潘杰称,孩子指认到第三家后,就不愿意指认了。“孩子倾斜着身体,手一直往左边的方向指,我就往左边去,她就指着那家蛋糕房。”潘杰介绍,这处蛋糕房距离自己刚租的店铺30米左右,按照思思手指的方向走到蛋糕房一楼的最里面,发现有一个坡度很陡的楼梯,潘杰得到孩子肯定答复后,跟同行的民警一起上了二楼。
潘杰介绍,由于楼上光线不足,潘杰只能打开手电筒照明。潘杰发现,二楼堆满了很多纸箱,只有楼梯口有一片空地。“我当时就指着空地问女儿,是不是在这里被脱的裤子,女儿说不是,手指往右边指。”顺着女儿指的方向发现右侧有一堵墙,孩子立马就跑到了里面的一个房间里,将灯打开。这时候,潘杰发现,最里面的一个房间里周围都是纸箱,女儿指着旁边的地铺说,“就是那里。”
得到女儿的确定答复后,潘杰把自己能想到的可能都问了一遍。“在这里被脱了裤子吗?”
“是的。”
“有没有摸你屁屁啊?”
“摸了。”
“有没有亲嘴巴?”
“亲了。”
得到女儿的确认后,潘杰怀疑此事与一楼蛋糕店的老板汤辉(化名)有关,来到一楼找汤辉,汤辉的妻子告知汤辉本人不在店内。
消失的监控
29日晚,潘杰来到当地派出所查看警方拷贝的蛋糕店内监控视频,被告知回家等候通知。30日,潘杰接到派出所电话称,视频缺失了十几分钟。不久后,潘杰再次接到电话称视频已经补齐,但因为时间太晚,女儿已经睡着,潘杰与对方约定改日再看。
根据潘杰提供的一份通话录音显示,派出所民警在电话中称,“小区门口有一个大的探头,不是照得太全面,但是也能看得出,在一个小时时间段内,你的小孩是没有去过二楼。17点59分到18点55分,从她进到店里面,到你喊小孩跟你出去之后这个时间段的视频我们都调齐了,我们都仔细看了。”潘杰质疑此前接到电话称,视频有缺失,对方在电话里回应称,“昨天晚上我让他(蛋糕店老板)调,他给我发过来了,调齐了。”潘杰对民警的说法并不认可,她表示,如果女儿只在一楼待过,为什么当时会指认二楼?
4月1日,潘杰再次来到派出所查看监控,发现监控仍有缺失。潘杰介绍,有一个视频时间从19:09直接跳到了19:16,少了七分钟。还有一个视频中间少了十分钟,有好几段视频少了几分钟。令潘杰不解的是,明明此前接到电话说视频已经补齐,为什么自己观看的时候仍有缺失?
回到家后,潘杰将在派出所里用手机翻拍的车站监控画面拿给女儿看,潘杰询问女儿照片里哪一位是脱她裤子的人,女儿指了指照片里其中一位戴口罩的人,此人正是蛋糕店老板汤辉。
据潘杰介绍,民警曾到店里找过汤辉,汤辉表示3月26日至30日,他从无锡回了湖北老家,并出具了高铁车票。但潘杰认为,女儿被猥亵的事情发生在3月20日至3月25日之间。潘杰称,一开始报警是因为发现孩子行为反常,误以为事情发生在3月28日,但从女儿说她多次被带到蛋糕店楼上以及3月23日女儿的一些反常行为来看,潘女士坚信事情是发生在3月20日到25日之间。
此后,潘杰在蛋糕店对面发现另一只监控能够拍到蛋糕店门口,便向派出所提出要查看该监控的监控录像。警方带着执法仪查看了该监控后告诉潘杰,3月25日及以后的监控内容被覆盖了。
4月26日,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惠公(开)不立字【2023】7号)。文件显示,“潘某某:你(单位)于2023年4月20日提出控告的汤某涉嫌猥亵儿童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派出所认为我跟孩子的对话存在诱导性,我说你如果觉得诱导,你们可以自己问。”目前,潘女士已向惠山分局申请复议。
5月22日下午,记者致电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区分局开发区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核实记者身份,请联系分局政治处。此后,记者多次拨打惠山区分局电话,无人接听。
对簿公堂
对于潘杰所述女儿被猥亵的经历,蛋糕店老板汤辉予以否认。5月19日下午,汤辉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开店两年多,潘杰是新来的户主,曾带着孩子来蛋糕店玩过两次。“我也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她小孩跟我小孩玩过,认识我们家小孩。但没见过我,不认识我。”汤辉称,二楼是一个仓库,一楼到二楼需要借助升降折叠楼梯,有时候中午不回去会在二楼休息,平时折叠楼梯是收起来的,小孩子一般上不去。
汤辉表示,如果想上二楼就需要经过一楼的门店,平时自己和妻子及小孩还有三名女性员工都在店里。“她在家里引导小孩怎么说怎么做,就是为了污蔑我。一个三岁的孩子幼儿园都没上,知道什么?之前我也不认识她,我所有资料都交给了派出所,也有调查结果,我店里的监控录像都有,把账号都交给了派出所,派出所给出的结果她就是不相信。”
根据汤辉提供的一份《处警证明》显示,2023年4月11日,汤辉已向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报警。报警事由为:对方在业主群内陷害,随意乱说败坏其名声。
此外,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5月12日回复汤辉的妻子郭某的一份《转交信访事项告知书》显示,本机关与2023年5月11日收到您向无锡市公安局反映:3月29日一女子报案其3岁女儿被您丈夫汤某猥亵,惠山分局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现该女子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引导并冲入您经营的蛋糕店内拍摄视频,引发网暴,认为违法,要求公安机关查处,该信访事项部门已登记。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已转惠山开发区派出所办理。
汤辉表示,因为潘杰一直在网络上污蔑自己的名声,目前已经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材料,向法院提交了起诉卷。“希望人民法院能给我一个公开公正的结果。如果我有半点嫌疑,我早被控制起来了,怎么会好好的呢?”汤辉说。
汤辉在《民事起诉书》中写道,“请求贵院判令被告人在某小区业主信息群及周边商铺公开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在抖音平台消除相关已发布的信息,在抖音平台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每天2000元,从2023年5月7日起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为止。原告花费的律师费10000元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人承担。”根据汤辉在《民事起诉书》中阐述的事实与理由显示:被告人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1:49,在某小区业主群发布虚假信息,并在周边商铺散布谣言,诽谤原告,另外在2023年5月7日开始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无端网曝,导致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传播,都在平台骂我,导致我店铺在抖音平台被关闭,严重损害原告名誉,导致原告损失较重。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5月19日下午,潘杰告诉记者,将于15天内应诉。她表示,自己不要赔偿,只希望猥亵女儿的人能够得到法律制裁。
律师:认定猥亵需要有扎实的证据
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峰律师表示,认定为猥亵需要有扎实的证据,比如视频、监控、人证、物证,最好的物证就是侵害方遗留在衣物上的体液。建议家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寻找新证据。
岳峰介绍,猥亵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寻求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他人实施的淫秽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该事件中涉及三岁女童,系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历来是打击的重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具有猥亵多名儿童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等加重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岳峰认为,该事件中,男子认为女子在抖音以及微信群发布信息侵害了其名誉权的案件,是普通的民事案件,目前来看不构成刑事犯罪。
新黄河记者:刘海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