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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音 | 入学要物业费发票?事关孩子上学的问题教委回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23-05-31 17: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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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周鹏 刘晓雪)近日,陆续有网民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咨询关于“三对口”入学政策的问题,如小升初符合“三对口”原则为何还要提供物业费发票?房子年底接房户口又在区县,能不能凭购房合同申请在附近上学?

网民:为何要提供物业费发票?户口在区县如何在南岸区申请入学?

“已经满足了‘三对口’条件,为何学校还要求提交物业费发票。”家住南岸区的网民程女士表示很疑惑,到底什么是“三对口”入学政策?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不单是自己,同小区的其他业主也有类似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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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帖文反映截图

 

同样为入学犯难的还有杨女士,她说,“新房购置在南岸区,但是现在还没有拿到购房合同,小孩不能在南岸区上学,眼看还有十几天就要办入学了,现在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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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帖文反映截图

据杨女士介绍,自己的户口在区县,租住在重庆主城,2021年12月在南岸区购置住房一套,房产商告诉她要到2023年12月31日才能交房,但是现在小孩马上要幼升小,由于房产合同迟迟不能下来,因此面临着小孩不能顺利在南岸区入学的问题。 

于是,她们把问题反映到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希望能得到解答。

南岸区教委:

看物业费发票是为查验是否和居住地一致 

“随迁子女”上学可这样申请

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收到网民的反映后,积极联动南岸区教委。

Q1:入学为何要提供物业费发票?

5月27日,南岸区教委回复:根据“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学校查看水电费、物业费交费情况是为了查验协议入学子女与监护人户口、房产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Q2:户口在区县,年底才接房,能在南岸上学吗?

5月30日,南岸区教委回复:建议您在2023年6月1日至6月19日,密切关注南岸区教委“书香南岸”微信公众号,在“随迁子女”端口登录进行网上申请,同时根据提示内容准备相应材料。材料准备如下:

(1)学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

(4)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证明和五险一金证明。

如还有疑问,请与南岸区教委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838330。

问政有着落,反映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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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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