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典型案例丨资金提存加保全 和解撤诉泯恩仇

案例概况
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长达一年半之久,承租方因欠付租金及物管费,无法取回在租赁场所内的物品。承租方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处于二审上诉阶段。
为推进案件的顺利结束和减少各方的损失,承租方、出租方、物管公司、债权人于2021年9月签订了《和解协议》,在出租方依约配合承租方取回全部滞留物品的前提下,承租方同意向出租方支付和解费、向物管公司支付物管费,经出租方、物管公司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双方将和解协议中应收款项全部转让给债权人,承租方知晓且同意该债权转让。现为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各方当事人共同签订《提存协议》,将上述款项提存于重庆市公证处,并办理提存公证。根据《提存协议》约定,公证处将对承租方、出租方核验物品及签署物品移交资料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债权人可依据出租方和承租方已签署的物品移交资料和债权人的单方申请向公证处申请按照已提取物品数量发放对应比例领取提存款项。
依据上述《提存协议》约定,承租方和出租方将提存款项汇至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并在当天启动移交手续,完成了全部物品移交工作并由指定工作人员签署物品移交资料,公证处对上述移交过程全程参与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次日债权人提交了单方申请《领取公证提存款申请书》及物品移交资料,到公证处领取了提存款项。
案例意义
在国家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背景下,类似本案采用和解这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作为解纷手段的情况愈加常见。然而面对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健全的现实,协议是否能够切实履行成为和解过程中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提存公证作为合同履约的“安全阀”,搭建了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桥梁”,加之保全证据公证的证据效力,确保了交接过程稳妥推进,二者并举能够有效化解租赁纠纷,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