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振兴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如何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从哪些方面增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1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公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在金融管理部门引导和金融机构努力下,涉农贷款保持了较快增速,有力地支持了“三农”发展。截至4月末,我国涉农贷款余额53.16万亿元,同比增长16.4%。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这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要求。”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领域,更好满足其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建设农业强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金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指导意见多措并举,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截至3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为5960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14331亿元。
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只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举措之一。指导意见还提出,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农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指导意见通过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将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引流,扎实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红塔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奇霖表示。
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要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
指导意见提出,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金融机构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价扣分因素。同时,指导意见还鼓励各地完善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发放。
“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郝宇彪表示,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适配度和精准度的同时,还要更多地探究新模式、运用新工具,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