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两江评 | 诋毁川渝火锅?贬人抬己不如做好自己
近日,湖北武汉一家火锅店底料最高卖到了588元,标注为“11斤无口水老油锅”。店家还称川渝火锅是“万人口水”,所以价格便宜。对此,重庆市火锅协会相关负责人回应:“已向武汉市相关部门投诉。另外,责令协会会员单位‘×井巷’火锅全面整改。”
这家火锅店诋毁的手段,实不能忍。俗谚云: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请。
川渝火锅,以重麻重辣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雄厚、接地气烟火味氛围浓厚,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自有一套火锅标准化建设的体系化标准。正如重庆市火锅协会相关负责人强调:“经过多年的发展,重庆火锅行业早已摒弃老油口水油,转型升级使用一次性锅底。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例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均没有发现锅底质量不合格情况,请广大消费者放心食用正宗重庆火锅。”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这类商业诋毁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为食品行业来讲,只有严控自身质量关,经得起市场检验,才可以抵御住各种言论和非议的侵袭。而同行也理当携手,多核共振,互利多赢。环境不同,需求不同,因此制作火锅的方式方法也会不同,在评价之时,应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在竞争之时,贬人抬己不如做好自己,有机会则共同合作,取长补短,实现共赢。
正所谓:藩篱路障搅酱缸,兄弟合心通坦途。
作者:杨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