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评】渝论 | 以立法保障粮食安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6月26日,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标志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进一步得到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共11章69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可以说是把粮食从生产到流通加工、消费的全过程安全,都纳入了法治的轨道。
“农稳社稷,粮安天下”。粮食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农业是安天下稳民生的战略产业。立法保障粮食安全,既是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更是保障国家总体安全的需要。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但是,消费结构还在不断地升级,粮食需求仍然呈刚性增长的态势,粮食安全仍面临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流通体系有待完善、加工能力有待提升、应急保障有待加强、节约减损有待规范等诸多问题挑战。因而,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依法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保障粮食安全,我国已先后制定实施了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是从单项上在进行法治规范,缺乏一部从总体上来把握和管理粮食安全的法律。此次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是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将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的重要一步。
农关国本,粮系民生。搞好粮食生产,严守耕地红线,守护粮食安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根基。
作者:罗成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