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评】渝论 |“无陪护”病房应是可选项不是必选项
近日,云南一位王女士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经肿瘤,在北京某医院住院11天中,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当时护工费都花了2000多元,现在还要承受价格不低的住宿费,经济压力很大。”陈女士的家人也曾在北京住院时遇到类似情况。她觉得不合理,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医院才同意陪护。
无独有偶,一些医院也有类似规定。对于不允许家属陪护,医院方面的回应主要集中于:为了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病房空间有限等。
对此,网友的意见也不一致。一些网友认为,不让陪护,减少病房留守人员,是给病人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但更多的网友认为,护工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病人家属照顾更加贴心和细致,有利于病人康复,还能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从专业角度看,护工看护病人,比病人家属或许更专业,医生与护工沟通也较轻松,可现实是,医疗费用本身就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如果再加上护工费,一般家庭很难承受,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难免不被抱怨。一刀切推行“无陪护”病房试点,显然是不顾民情和医疗实情的办法,值得商榷和探讨。
患者病情不严重的,让患者家属承担一笔数目不小的护工费,显然不值得也没必要;患者病情严重的,家属不具备看护病人的能力,由专业护工来承担相应工作,也是科学治疗的应有之义;但若病人治疗周期较长,医疗费、护工费等累加,致病人家属难以为继时,有可能成为倒逼病人放弃治疗的一大祸患,对此,应科学分级、综合治理,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亲属陪护和专业护理相结合的制度。
家属和医院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在护士资源难以及时补充的情况下,为解决患者住院陪护难题,落地医疗护理员制度未尝不是一个解决方案。未来应该尽快出台配套制度,解决护理服务的付费难题,建立护理费用各方共担机制,加快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减轻患者及其家庭负担。2022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为加快医疗护理员制度落地开了个好头。
解决陪护的后顾之忧,需要多方合力,既需要法律的积极回应,也需要医院对患者将心比心,多一些体谅,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作者: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