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渝论 | 浮桥疑云 子弹还要飞一会
近日,吉林省白城市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轩然大波。公众热议的焦点,便是此案寻衅滋事罪判定是否恰当。当地多位村民向记者表示,黄德义曾是一名村小老师,因“浮桥事件”丢了工作。当初,村民们过浮桥都是自愿交费。如果没有这座浮桥,村民需要绕行数十公里才能到达对岸。
消息一经曝光,瞬间就引起轩然大波。网友在同情修桥者的同时,更是将砖头可劲地砸向了相应处理部门。与此同时,无论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还是评论界的专业人士,也都慷慨激昂,一问再问三问多问!随着事件发展,不同声音响起。根据修桥者的说法,他们几乎完全是便民,至于收费,纯属“业余”。但是,随后的声音中,也有“修桥人挖断其他道路,变相逼迫村民必须由此而过”的说法。
至于许多人认定的“为什么修桥的时候,相应部门不管不顾;修好之后再来处罚”的质疑,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已经作出明确的回复:“每次他们都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拆除,所以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且每次都要求他拆除,但是过一段时间,他在原位置上又搭桥了,我们巡查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所以继续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非常吊诡的是,官方的回复,许多人都是选择性忽视,而只是相信修桥人的“自言自语”。如此偏听偏信,其实已经发生过多次。几周之前,有网友质疑新版《新华字典》删除某某一词,一些媒体闻言也是口诛笔伐,结果呢?所谓删除,完全是信口开河;几个月之前,一名种树者跪地哭诉的新闻,起初所引起的反响,如“修桥便民”的新闻起初所引起的反响,几乎是一模一样,结果呢?啪啪打脸了!
我们呼吁理性,让子弹飞一会儿,不是否认当地政府的不作为,更不是忽视群众的出行之困。矛盾往往具有复杂性,法律的公平正义,不在于区分出绝对的正与邪,而是要让有错的各方都获得相应的处分。对弱者的同情是善良的本能,但不能丧失公平和理性的判断。当事人修桥具有朴素的正义性,但也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面对热点,无论是媒体还是网民,确实应该积极发声。问题是,网络时代,有图都未必有真相,完全是想当然地发声,于真正解决问题,毫无裨益。“案件正在审查中”,寻衅滋事罪背后是否还有被掩盖的细节?我们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
作者:范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