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缅甸开拖拉机月入1.7万?误把高薪“陷阱”当“馅饼”,小伙被毒打后死里逃生
近年来,盘踞在缅北的某电信诈骗公司犯罪团伙在我国境内招募代理人,代理人以介绍境外高薪工作为名,诱骗多人自云南边境偷渡至缅甸。

去缅甸开拖拉机月入1.7万?误把高薪“陷阱”当“馅饼”,小伙被毒打后死里逃生

来源:红星新闻2023-07-14

在高薪的诱惑下,铤而走险偷渡去务工,然而等待他们的不是致富“馅饼”,而是违法陷阱。

近年来,盘踞在缅北的某电信诈骗公司犯罪团伙在我国境内招募代理人,代理人以介绍境外高薪工作为名,诱骗多人自云南边境偷渡至缅甸。求职者入境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还被暴力威胁从事电信诈骗、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案件。

骗局的开始:

“来缅甸开拖拉机,月入1万7”

“兄弟,给你介绍个好差事,到缅甸来开手扶拖拉机,每个月轻轻松松挣1万7哦!”一天,郭某接到朋友王某某的一通电话,想到王某某朋友圈中的各种炫富,郭某心动了。

原来,早在2020年3月,王某某便通过微信组建了一个名为“红光好兄弟”的联络群。在群中,他炫耀各种奢侈品,展现自己实力不俗,还喊大家去缅甸上班,承诺偷渡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看到王某某朋友圈常常晒出好几万的工资单,大家都被“捞金”美梦冲昏了头脑,竟然纷纷表示愿意偷渡去务工。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昔日好友王某某早被缅北电信诈骗公司负责人“三哥”招募充当代理人,专门以高薪为诱饵诱骗他人偷渡到缅甸从事非法事务。在王某某等人的诱骗下,郭某、陈某某(另案处理)等5人陷入其中,之后陈某某等人又听从王某某的安排引诱了李某某、刘某等6人,张某又引诱了马某等3人……

然而,当大家精疲力尽到达缅甸境内后,等待他们的不是想象中的高薪轻松工作,而是被要求集中居住,不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还有守卫轮流值班防止逃跑。接着,他们被暴力威胁从事电信诈骗工作或者看守赌场等违法活动,若是反抗或逃跑就要被毒打甚至丢掉性命,想要离开须家人支付高额赎金。

“有一个人被他们铐起来用枪托打,右手都被打开裂,在当地医院缝了十多针。”说起那段经历,郭某依然觉得心惊胆战,他也曾因为抗拒实施电信诈骗被一群人殴打。

后来,在苦苦熬了一段时间后,郭某趁守卫不注意逃了出来,最终被边防查获归案。公安机关掌握王某某等人的犯罪线索后,又于2021年6月将王某某、张某捉拿归案。

法院审理结果:

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郭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承办此案的李银法官提醒:部分不法分子以高薪为诱饵,诱骗求职心切的群众偷渡前往缅北从事非法活动,被骗者不仅“高薪”“暴富”梦碎,还可能面临拘禁、毒打的噩梦。广大群众一定保持理智,切莫轻信谣言受高薪诱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偷渡出国(边)境,否则极易身陷险境又触犯刑法。

求职者在就业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市场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通过合法的方式出国务工,遇到所谓“高薪”招聘,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捞金”骗局。同时,求职者要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偷越国(边)境或者为偷越国(边)境提供便利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法之事,定要避而远之。莫把“陷阱”当“馅饼”,不近危墙,不行陌路,不涉险地!

红星新闻记者 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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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缅甸开拖拉机月入1.7万?误把高薪“陷阱”当“馅饼”,小伙被毒打后死里逃生

2023-07-14 20:33:53 来源:

在高薪的诱惑下,铤而走险偷渡去务工,然而等待他们的不是致富“馅饼”,而是违法陷阱。

近年来,盘踞在缅北的某电信诈骗公司犯罪团伙在我国境内招募代理人,代理人以介绍境外高薪工作为名,诱骗多人自云南边境偷渡至缅甸。求职者入境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还被暴力威胁从事电信诈骗、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案件。

骗局的开始:

“来缅甸开拖拉机,月入1万7”

“兄弟,给你介绍个好差事,到缅甸来开手扶拖拉机,每个月轻轻松松挣1万7哦!”一天,郭某接到朋友王某某的一通电话,想到王某某朋友圈中的各种炫富,郭某心动了。

原来,早在2020年3月,王某某便通过微信组建了一个名为“红光好兄弟”的联络群。在群中,他炫耀各种奢侈品,展现自己实力不俗,还喊大家去缅甸上班,承诺偷渡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看到王某某朋友圈常常晒出好几万的工资单,大家都被“捞金”美梦冲昏了头脑,竟然纷纷表示愿意偷渡去务工。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昔日好友王某某早被缅北电信诈骗公司负责人“三哥”招募充当代理人,专门以高薪为诱饵诱骗他人偷渡到缅甸从事非法事务。在王某某等人的诱骗下,郭某、陈某某(另案处理)等5人陷入其中,之后陈某某等人又听从王某某的安排引诱了李某某、刘某等6人,张某又引诱了马某等3人……

然而,当大家精疲力尽到达缅甸境内后,等待他们的不是想象中的高薪轻松工作,而是被要求集中居住,不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还有守卫轮流值班防止逃跑。接着,他们被暴力威胁从事电信诈骗工作或者看守赌场等违法活动,若是反抗或逃跑就要被毒打甚至丢掉性命,想要离开须家人支付高额赎金。

“有一个人被他们铐起来用枪托打,右手都被打开裂,在当地医院缝了十多针。”说起那段经历,郭某依然觉得心惊胆战,他也曾因为抗拒实施电信诈骗被一群人殴打。

后来,在苦苦熬了一段时间后,郭某趁守卫不注意逃了出来,最终被边防查获归案。公安机关掌握王某某等人的犯罪线索后,又于2021年6月将王某某、张某捉拿归案。

法院审理结果:

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郭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承办此案的李银法官提醒:部分不法分子以高薪为诱饵,诱骗求职心切的群众偷渡前往缅北从事非法活动,被骗者不仅“高薪”“暴富”梦碎,还可能面临拘禁、毒打的噩梦。广大群众一定保持理智,切莫轻信谣言受高薪诱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偷渡出国(边)境,否则极易身陷险境又触犯刑法。

求职者在就业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市场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通过合法的方式出国务工,遇到所谓“高薪”招聘,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捞金”骗局。同时,求职者要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偷越国(边)境或者为偷越国(边)境提供便利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法之事,定要避而远之。莫把“陷阱”当“馅饼”,不近危墙,不行陌路,不涉险地!

红星新闻记者 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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