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渝论 | 以理性为箭 才能射中舆论监督的靶
近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月18日媒体报道华世科教食堂饭菜中出现异物事件进行回应称,经过广州市食品检验所和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该“异物”高度可能是鸭眼球巩膜结构。
该事件是典型的舆论监督。随着自媒体不断发展壮大,舆论监督已经成为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可以很好地督促涉事方及调查部门尽快理清舆论事件始末、还原真相并依法处理,在食品安全、权力约束等领域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由于监督者文化背景差异大、监督平台可控性低、难以溯源等原因,常常出现重点偏移等情况,严重的还会形成舆论审判,给事件的公正处理形成过度的压力。
想让舆论监督这一言论机器安全、平稳地运行,就需要让理性贯穿舆论监督的始终。
舆论事件发现初期,作为提问者的监督人,需要理性发问。理性是建立在拥有常识、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的。当监督人对食品安全、权力规范等领域存在疑惑时,应该先调动自己的常识以及知识检索工具,去确定疑惑的合理性。比如前段时间的鼠头与鸭脖之争,监督者在保留了视频证据的情况下,运用自己的常识确认了视频中“鸭头”形状违背常理,才将该视频公之于众寻求解答。但若是提出的疑问超出了自己的知识范围,比如确实不知道鸭眼球巩膜的形状,可以先做了解后再做判断,才能形成更准确有效的监督。
舆论事件发酵中期,作为舆情研讨参与者,需要理性分析。舆论发酵有时是不可控的,重大舆论事件容易形成裂变式传播,以“情绪传播”滋生谣言,引发次生舆情,进而破坏健康的舆论环境。因此,作为舆情研讨参与者的网民需要理性看待事件本身、就事论事,警惕断章取义和引导情绪式的“蒙太奇”发言。
舆论事件末期,作为回应者的涉事方以及调查组织,也应理性回应。提供事实、根据事实做出处理。就此次事件而言,广州市增城区相关部门反应迅速,及时联系了专业机构对异物进行了分析,在短时间内将结果呈现在公众面前,事实呈现清晰明了,达到了“理性回应”的要求。相比之下,涉事单位对涉事员工的处理却显得不够理性。在调查结果明晰前,直接宣布开除涉事厨师,该决定既不符合逻辑也有违法律。逻辑上,厨师是否存在过错尚未定论,为平息公众怒火直接给其“定罪”显然于理不合;法律上,员工未曾违反国家、公司相关规定,在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被直接解除雇佣关系,也可能违背了劳动法。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舆论监督的地位日益提升、作用明显增大,但在合理利用权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保持理性,把舆论监督这把利刃用得精、用得好。
作者:黎芷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