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立监管监察协调联动机制 推动非煤矿山安全发展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方科)笔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主动适应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建立非煤矿山地方监管与国家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联动制度和重大事项联合通报督办制度,充分发挥地方监管与国家监察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同频共振推动全市矿山安全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监局重庆局(以下简称“两局”)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分析预判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和制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约谈。
联席会议由提出方分管负责人主持,两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共同推进。
联合检查制度。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双方通过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推进国家、市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及时解决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区域性问题、系统性问题及其它突出问题。
联合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发起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联合检查文书制发,问题隐患的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受检区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联合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整改难度时限,由市、区县应急部门挂牌督办。
信息共享制度。为全面掌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信息,两局还建立了监管监察信息共享制度,重点包括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监管监察计划、国家层面检查督查情况、重大隐患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向国家上报有关信息等情况共享。两局确定信息专门人员定期沟通,原则上每季度共享1次;对重大事项信息实时共享。同时建立非煤矿山事故信息报告协调机制。
工作联动制度。在具体工作开展方面,两局建立起联合工作部署、联合发文开会、联合宣传培训、联合通报约谈、联合迎检等“五项制度”。其中联合工作部署制度,对于国家、应急管理部以及市政府部署安排的非煤矿山重点工作、重大行动、重点专项整治,两局联合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一个步调、一个声音”推进重点工作。
重大事项联合通报督办制度。此外,对涉矿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力、区域性及系统性重大隐患突出、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或1起较大事故的区县,两局可联合启动通报督办机制,提请市安委会并以市安委会名义对相关区县政府实施通报督办。根据工作需要,两局可适时向市政府联合报告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