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青年说 | 打击黄牛亦应“兜”住消费者退票权
今年以来,线下赛事和大型演出活动迅速回暖,观众热情也被点燃,但由于供给与消费间存在着不相平衡的矛盾,一票难求成为常态,为黄牛高价倒票提供了生存空间。公众心中早已郁结了对黄牛的不满,此前五月天的歌迷们甚至打出了“宁可鸟巢门口站,也不能让黄牛赚”的口号。不过,消费者自发的抵制活动收效甚微。
在舆论的呼吁下,一种制度性的打击黄牛手段被推至前台,为打击黄牛高价倒票,一些演唱会主办方开始实行“强实名”的观演规则,进场前需进行“人、脸、证’三合一验证:线上购票时绑定身份信息,入场时必须扫对应人员的身份证,还要对着摄像头检验观影人是否与购票信息相符。
从操作性上来讲,“强实名”制度基本上扼杀了黄牛的营利空间,狙击了大量囤票、坐地起价等黄牛惯用的操作手段。但票务市场治理就像走钢丝,必须兼顾好“两头”,既要对黄牛“露头就打”,不给其牟利空间,同时也要兼顾好消费者的利益。“强实名”制度,打击了黄牛,也让消费者退票变得十分困难。部分平台“既不能退换,也不能转赠”,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存在矫枉过正之嫌。
首先,买票不能退既不符人情,也不合法理。目前票务市场中,演唱会通常提前一个月左右开票。然而,在这段时间内,各种变故和突发情况难以预料。一张门票的价格不菲,门票的完全不退款或不可转让的条件对人们来说显得苛刻。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缺乏依据。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增加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打击黄牛的代价完全由消费者单方面承担是不公平的。
演出票推行“强实名”,需先完善退票机制。比如,消费者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以选择退费,并根据不同时间承担不同费率的违约金。同时,可推出“候补”机制,允许其他消费者按照购票时间依次递补。
在“强实名”之外,或可探索更多的黄牛整治路径。首先,从供给上发力,助力更多大型演出活动的举行,缓和供需矛盾;其次,针对黄牛“与时俱进”的互联网、智能化囤票手段,市场监督部门或可与公安、网信、文旅等联手,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再次,从国际视野来看,黄牛是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如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对于黄牛党,都以法律手段进行规避,明确定位黄牛党的违法属性,产生了较好的效果,或可为“他山之石”。
总的来说,票务市场的治理,必须要兼顾好两头,既要整治黄牛得力,也要“兜”住群众权益。
作者:陈自强(湖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