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渝论 | 诚信消费 撕下“生鲜灯”的“卖家秀”伪装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其中明确不得使用对真实色泽等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掩盖肉菜变质的情况。
在市场上,不少肉类蔬果看上去都十分新鲜;然而买回家后,却发现肉类黯淡无光、蔬果干瘪发皱……没错,让不少消费者大惑不解的类似情形,其实就是遭遇到了坑人的“卖家秀”,由于商家使用了“生鲜灯”这款黑科技,在“生鲜灯”光照下即便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无论是在商超还是批零农贸市场,商家使用类似“生鲜灯”产品情况随处可见;“生鲜灯”通过光线照射,改变了商品的外观视觉,产生出“美妆灯”效果,商家以此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究其实却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显然有悖市场诚信消费原则。民生利益无小事,针对销售场所“生鲜灯”进行专项整治,显然符合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有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距离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还有4个月左右时间,市场监管部门或当顺应民意、积极履职,有序开展针对“生鲜灯”的专项整治,保障维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前的“缓冲期”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销售鲜肉、卤菜、生鲜的商家,应当积极响应要求、主动检查并停止使用“生鲜灯”。既要敦促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自查整改,市场监管部门还要持续社会宣介,引导发动消费者群体形成有序的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合力驱赶有误导消费的“生鲜灯”在经营场所销声匿迹。
“红光搭配冷白光照肉更显鲜嫩”、“红光搭配暖白光熟食更显食欲”、“红光搭配正白光照水果显新鲜”……听了这样的广告宣传,难保经营商家不会见利起心购买安装“生鲜灯”。当然,有的商家是明知自家产品质量有“猫腻”,故意用“生鲜灯”效果掩盖产品瑕疵、忽悠消费者;有的商家却是看到其他使用“生鲜灯”更显竞争优势,而不得不被裹挟“卷”入使用“美妆灯”。因此,除了要在消费场景中摒弃“生鲜灯”使用现象,还要从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入手,防止“生鲜灯”躲过一阵卷土重来。根治“生鲜灯”蛊惑消费顽疾,就是应当顺藤摸瓜倒逼生产主体、销售渠道等方面,都加快进行自查自纠,进行合法合规的整改完善。
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农村监管力量,防止“生鲜灯”从城市隐匿到农村地区继续作恶。尤其是为了保护常住农村的老人、小孩等消费群体权益,一方面是明确农村地区同样禁止使用“生鲜灯”,另一方面要促使销售者主动展示商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包装销售品的生产日期等信息。一手打好城市商超、农贸市场的“阵地战”,一手打好乡间店铺、游动商贩的“游击战”,彻底撕下“生鲜灯”的“卖家秀”伪装,助力筑牢城乡消费安全防护墙。
作者:渝西锋光(荣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