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修复企业行政处罚信息538条
今年以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以信用提升行动为抓手,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经营主体“轻装上阵”。今年上半年,该局共修复行政处罚信息538条,修复信息条数占全区经营主体可申请修复行政处罚信息总量的63.37%。

涪陵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修复企业行政处罚信息538条

来源:重庆日报2023-08-01

近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今年以来,该局以信用提升行动为抓手,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经营主体“轻装上阵”。今年上半年,该局共修复行政处罚信息538条,修复信息条数占全区经营主体可申请修复行政处罚信息总量的63.37%。

据了解,该局于今年初制定信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利用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对存量失信信息进行大数据筛查,建立失信经营主体台账。同时,指定专人依据台账向经营主体逐户告知失信情况、信用修复条件、信用修复途径等。根据经营主体情况,该局主动上门或预约相关经营主体到局,帮助其完善申请材料。此外,该局试行“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对信用提升行动开展以来产生的增量处罚公示信息,办案机构在依法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处罚信息公示告知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经营主体修复不良信用记录的途径。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还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山城有信”平台等平台,开通信用修复文书下载、修复申请、申请办理进度查询等功能,并开通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通道”,优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流程,让经营主体“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信用修复。对经营主体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该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审查。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大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力度,除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因同类行为再次受到处罚等法律规定不准予信用修复情形外,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力争使辖区经营主体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率达到100%,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光辉 陈仲新)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涪陵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修复企业行政处罚信息538条

2023-08-01 05:08:32 来源:

近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今年以来,该局以信用提升行动为抓手,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经营主体“轻装上阵”。今年上半年,该局共修复行政处罚信息538条,修复信息条数占全区经营主体可申请修复行政处罚信息总量的63.37%。

据了解,该局于今年初制定信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利用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对存量失信信息进行大数据筛查,建立失信经营主体台账。同时,指定专人依据台账向经营主体逐户告知失信情况、信用修复条件、信用修复途径等。根据经营主体情况,该局主动上门或预约相关经营主体到局,帮助其完善申请材料。此外,该局试行“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对信用提升行动开展以来产生的增量处罚公示信息,办案机构在依法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处罚信息公示告知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经营主体修复不良信用记录的途径。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还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山城有信”平台等平台,开通信用修复文书下载、修复申请、申请办理进度查询等功能,并开通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通道”,优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流程,让经营主体“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信用修复。对经营主体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该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审查。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大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力度,除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因同类行为再次受到处罚等法律规定不准予信用修复情形外,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力争使辖区经营主体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率达到100%,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光辉 陈仲新)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刘诗雨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