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代办上牌、保养间隔“缩水”……汽车4S店的这些坑“手把手”教你避开
强制代办上牌、保养时间间隔“缩水”……这些烦恼,你遭遇过吗?记者昨日获悉,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汽车4S店消费维权问题专项整治时,就巡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例,给出了消费提醒,“手把手”教你“避坑”。

强制代办上牌、保养间隔“缩水”……汽车4S店的这些坑“手把手”教你避开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2023-08-03

强制代办上牌、保养时间间隔“缩水”……这些烦恼,你遭遇过吗?记者昨日获悉,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汽车4S店消费维权问题专项整治时,就巡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例,给出了消费提醒,“手把手”教你“避坑”。

案例1

购车合同含“霸王条款” 自身违约情况却只字未提

辖区内一德系汽车4S店所使用的格式合同《汽车销售合同》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部分,把消费者的违约情况写得清清楚楚,对4S店自身的违约情况只字未提。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规定。经调查,九龙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4S店处以行政警告,并罚款。

案例2

忽略消费者自己上牌权利 强制代办上牌并额外收费

辖区内一日系汽车4S店与客户所签合同中,列有一笔“代办服务费”,金额1300元。并且,其合同整套资料归档中有一份《温馨提示》中规定,对于选择该品牌汽车金融贷款购车的客户,必须由该4S店统一为你办理新车上户、车辆抵押等相关手续。客户在按揭期间内不能进行车辆过户、转卖、调档等手续。

“由4S店代办上牌,在消费者购车中普遍存在,部分消费者甚至‘习以为常’,忽略了也可自己上牌的权利。”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称,商家的行为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消费者搭配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上述4S店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执法人员介绍,1300元,扣除车管所办理上牌所需费用120元及办理上牌所需灭火器急救包183元,还额外收取了每位消费者997元。对此,九龙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4S店处以行政警告,责令其退还消费者强制收取的上牌服务费36889元,并处以罚款。

案例3

利用信息差欺骗消费者 缩短保养周期变相多提高收入

辖区内一美系汽车4S店销售合同配套的《温馨提醒》中对保养提示:请遵循XX提示进行日常保养(5000公里或者6个月,以先到为准);XX公司建议首次保养时间为(3500公里或者3个月以先到为准),最高不能超过XX日常保养里程做首保,未按要求首保需自行承担保养费用。这与对应车型车主手册“日常保养(10000公里或者12个月,以先到为准)”描述不一致。

“整整一倍的差距,结果就有一半左右的消费者接受‘善意的提醒’。商家的行为属于比较典型的利用信息差欺骗消费者。”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称,当事人通过《温馨提醒》诱导消费者缩短保养周期,变相提高其保养服务收入。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欺诈行为:第(八)项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对此,九龙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4S店处以行政警告,并罚款。

对不公平不合理的店招告示等

消费者应该说“不”

综合以上案例,执法人员针对购车用车环节的消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消费提醒:

首先,购车环节,只要交易双方开展交易就构成合同要素,吃一顿饭是,办一张卡也是。4S店内的店堂告示,卡上的温馨提醒,对应内容只要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就可能违法,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勇于说“不”。

同时,办理车辆手续中,部分商业陋习长期存在,看似合理,实则并不合法。只要在交易过程中感觉被占了便宜,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有相关部门的专业解释和直接介入,实现明明白白消费。

此外,商家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等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信息时代,各类信息的查询都十分便捷。查查官方发布,试着搜索一下,商家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了。“消费者越重视自身权益,商家也就会更小心谨慎。”执法人员表示,对于受到不公待遇的你,拿起手机,动一动手指,下一次专项执法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了。据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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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代办上牌、保养间隔“缩水”……汽车4S店的这些坑“手把手”教你避开

2023-08-03 06:23:49 来源:

强制代办上牌、保养时间间隔“缩水”……这些烦恼,你遭遇过吗?记者昨日获悉,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汽车4S店消费维权问题专项整治时,就巡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例,给出了消费提醒,“手把手”教你“避坑”。

案例1

购车合同含“霸王条款” 自身违约情况却只字未提

辖区内一德系汽车4S店所使用的格式合同《汽车销售合同》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部分,把消费者的违约情况写得清清楚楚,对4S店自身的违约情况只字未提。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规定。经调查,九龙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4S店处以行政警告,并罚款。

案例2

忽略消费者自己上牌权利 强制代办上牌并额外收费

辖区内一日系汽车4S店与客户所签合同中,列有一笔“代办服务费”,金额1300元。并且,其合同整套资料归档中有一份《温馨提示》中规定,对于选择该品牌汽车金融贷款购车的客户,必须由该4S店统一为你办理新车上户、车辆抵押等相关手续。客户在按揭期间内不能进行车辆过户、转卖、调档等手续。

“由4S店代办上牌,在消费者购车中普遍存在,部分消费者甚至‘习以为常’,忽略了也可自己上牌的权利。”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称,商家的行为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消费者搭配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上述4S店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执法人员介绍,1300元,扣除车管所办理上牌所需费用120元及办理上牌所需灭火器急救包183元,还额外收取了每位消费者997元。对此,九龙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4S店处以行政警告,责令其退还消费者强制收取的上牌服务费36889元,并处以罚款。

案例3

利用信息差欺骗消费者 缩短保养周期变相多提高收入

辖区内一美系汽车4S店销售合同配套的《温馨提醒》中对保养提示:请遵循XX提示进行日常保养(5000公里或者6个月,以先到为准);XX公司建议首次保养时间为(3500公里或者3个月以先到为准),最高不能超过XX日常保养里程做首保,未按要求首保需自行承担保养费用。这与对应车型车主手册“日常保养(10000公里或者12个月,以先到为准)”描述不一致。

“整整一倍的差距,结果就有一半左右的消费者接受‘善意的提醒’。商家的行为属于比较典型的利用信息差欺骗消费者。”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称,当事人通过《温馨提醒》诱导消费者缩短保养周期,变相提高其保养服务收入。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欺诈行为:第(八)项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对此,九龙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4S店处以行政警告,并罚款。

对不公平不合理的店招告示等

消费者应该说“不”

综合以上案例,执法人员针对购车用车环节的消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消费提醒:

首先,购车环节,只要交易双方开展交易就构成合同要素,吃一顿饭是,办一张卡也是。4S店内的店堂告示,卡上的温馨提醒,对应内容只要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就可能违法,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勇于说“不”。

同时,办理车辆手续中,部分商业陋习长期存在,看似合理,实则并不合法。只要在交易过程中感觉被占了便宜,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有相关部门的专业解释和直接介入,实现明明白白消费。

此外,商家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等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信息时代,各类信息的查询都十分便捷。查查官方发布,试着搜索一下,商家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了。“消费者越重视自身权益,商家也就会更小心谨慎。”执法人员表示,对于受到不公待遇的你,拿起手机,动一动手指,下一次专项执法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了。据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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