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率先建立行政复议员任命管理制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吴光友)经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北碚区行政复议员任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明确初任行政复议员经考核合格由北碚区司法局提名,报区政府任命并发放行政复议员证。据了解,行政复议员是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专职办案人员,以政府的名义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并代理政府出庭应诉。
《管理办法》界定了行政复议员任命条件,明确初次担任行政复议员应当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或者职业道德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严重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得担任行政复议员。
《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复议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行政复议员依法独立办案,不受非正当因素干扰,履行职责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并规定了行政复议员应当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依法主动接受监督。
《管理办法》规范了行政复议员证管理,规定行政复议员在开展调查取证、实地调查等工作中应规范着装、主动出示行政复议员证。同时,为防止行政复议员证被不正当使用,对调离行政复议岗位或不宜继续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等情形的,收回行政复议员证并报区政府免去身份资格。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北碚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性成果,进一步健全了北碚区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复议员的职业荣誉感,有利于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的人才保障和长远发展。下一步,北碚区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作风、更优的服务,打造具有北碚辨识度的行政复议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