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青年说 | 主持人自曝遭骚扰 小题大做还是勇敢发声?
近日,知名主持人梁田发布视频自曝在地铁被陌生男子“骚扰”的经历。据梁田描述,自己在地铁上被一男子尾随近一个小时,“用一种很恶心的目光偷看我,就算我无数次背过身去,不想让他看我,他都有胆量绕到我前面,或直视,或偷瞄,或通过玻璃反射偷看我”“还假装不经意地拿出手机偷拍我……”虽然男子没有动手动脚,但这一番操作也让梁田感受到了骚扰。
事件一经曝出,便很快引发了热议,但舆论场却呈现出高度的两极分化之势。不少人质疑道“看两眼也算性骚扰吗?”“一己之言,是不是你想多了。”“为什么不报警?”……也有不少人十分理解梁田的感受,分享自己曾经的相似经历,“虽然没有什么实际伤害,但真的好吓人”。
不难看出,在经历了女大学生曝光农民工大叔偷拍事件、小慧君伪造证据起诉老板性骚扰等一系列反转事件之后,舆论对于网络曝光性骚扰的评判已经变得更为谨慎。但谨慎不该是冷漠,换位思考,一个陌生男子在公共场合跟踪、偷拍自己一个小时,又怎么能不心有芥蒂,又怎么能不产生被骚扰之感呢?
正是许多网友的舆论失焦之点,他们认为:“看你几眼就算是性骚扰了吗?”“看几眼”这个说法涉嫌偷换概念,关注的重点应该是该男子违背女性意愿,跟踪、偷拍的时间长达一个小时,用“看几眼”来掩盖“尾随近一个小时”,既影响对这个事情严重性的判断,也混淆这个事件的性质。
尽管我国法律界目前对于尾随、偷拍是否属于性骚扰尚未有具体规定,如果仅仅根据梁田的描述,很难确定为性骚扰,但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的思考。该男子的行为未达到性骚扰的标准,但依旧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安全上的隐忧,一个在深夜尾随他人但未遂的行为,带给当事人的伤害比言语上的性挑拨要大得多。
这些不断涌现的案例都应当引起法学界的重视,应该结合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困扰,不断完善针对性骚扰的相关规定,不让“痴汉”有法律的空子可钻,保障当事人的安全;同时,社会各界都应当加强防性骚扰知识和取证知识普及,并在重点区域,如地铁、公交增加相关提示,加强监管和便捷化举报措施,让任何骚扰都无处可寻。
不再看到有关网络性骚扰举报反转的新闻,最好的办法就是全社会齐心协力,打造安全和健康的环境。
作者:陈自强 (湖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