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严打河湖领域违法犯罪 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
记者从万州区水利局获悉,由区水利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全区重点范围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近日正式启动,将通过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河湖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
据悉,专项行动聚焦全区中小型水库、长江干流(万州段)及24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要河流,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利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水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以下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防洪安全领域。主要包括: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
(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主要包括:依法查处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拒不服从水资源调度、不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泄放和因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非法捕捞和垂钓等行为;查办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河道采砂管理领域。主要包括: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以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依法惩处其中的黑恶势力犯罪。
(四)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主要包括: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五)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领域。主要包括:在消落区内进行围垦,毁草开垦,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固体废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本市规定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擅自在消落区内开展项目建设,非法侵占消落区土地等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023-58569693、023-89070781、12314进行举报。
区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建立了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的衔接与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联动推进的河湖安全保护格局,并将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贯穿于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过程,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共护河湖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