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支出

重庆出台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3-08-28

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支出

8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发布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标准为:新建项目2万元至4万元/套(间),存量房屋改造项目0.5万元至1万元/套(间)。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住房保障经过多年发展,公租房、廉租房实现并轨且从建设转为运营维护、中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当前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租赁结构性供给不足,需构建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为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扩大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和规范住房保障资金,对我市现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势在必行。

根据管理办法,我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指中央及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的专项资金。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已建成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维护及运营管理。通过购买、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须经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城乡建委批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补助资金用于依程序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照不同筹集方式进行补助,经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财政局等评选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上浮30%。

租赁补贴发放以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保障对象,依申请按规定标准发放货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重庆出台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3-08-28 05:38:29 来源:

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支出

8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发布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标准为:新建项目2万元至4万元/套(间),存量房屋改造项目0.5万元至1万元/套(间)。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住房保障经过多年发展,公租房、廉租房实现并轨且从建设转为运营维护、中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当前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租赁结构性供给不足,需构建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为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扩大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和规范住房保障资金,对我市现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势在必行。

根据管理办法,我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指中央及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的专项资金。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已建成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维护及运营管理。通过购买、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须经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城乡建委批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补助资金用于依程序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照不同筹集方式进行补助,经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财政局等评选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上浮30%。

租赁补贴发放以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保障对象,依申请按规定标准发放货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余浩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