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印发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日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着力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切实将市场主体诚信水平与政务部门监管措施相衔接,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规诚信经营。
《通知》提出,2023年底前,需新增10个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全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行业(领域)超过60个。2025年底前,全面构建起“信用评价-监督检查-奖惩反馈-信用档案”的智慧监管闭环。2027年底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全市行政监督检查事项中覆盖率达到100%。
《通知》强调,要推广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对标全市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推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节能、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金融、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叠加行业监管数据,完善指标权重金和评价方法,构建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评价指标和模型,实现监管事项和监管对象全覆盖。
《通知》还提出,针对评价结果为A类的市场主体,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降低抽取比例,减少检查频次;针对评价结果为B类的市场主体,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保持常规监管频次和抽取比例,对被抽中市场主体开展现场检查;针对评价结果为C类的市场主体,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适当加强现场检查;针对评价结果为D类的市场主体,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大幅提高抽取比例,加强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