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会客厅 |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汪卓凡解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其中,“较重行政处罚”,包括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从业、停产停业等处罚。
为贯彻落实《办法》,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到目前为止,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多起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市场中存在的失信行为给予了强大震慑,同时,对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局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规定了哪些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领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标准又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有幸请到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汪卓凡,为大家解析这部管理办法,同时对今年重庆市开展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做简要介绍。(华龙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