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两江评 | 老师打碎学生头骨 丧心病狂 必须严惩
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有家长反映,其孩子在课堂上被老师伤害致孩子需要进行开颅手术。有媒体报道涉事老师此前曾获岳麓区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老师打破了学生的头,是多大仇多大怨?从事件看,宋老师作为一个年轻力壮的男老师,使用了三角板,击打学生头部,这不是简单的体罚,而是失控滑向了故意伤害,这已经是一起危及学生健康安全的刑案。在体罚已被严禁,师德师风屡被强调的今天,是多么让人震惊,为人师表,怎么下得去手?
在教师节前爆出如此恶劣的事件,着实让人痛心。而对比新闻所披露的,涉事老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还有“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中践行‘知书达礼’的校训,提升修养,净化心灵,反躬自省,以身垂范”之类的溢美之词,是多大的讽刺!这无疑也反衬出该校在教师队伍管理工作中存在明显的漏洞。中小学校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规则,更上位法的,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老师这一职业,须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前进目标与行动准则。这些,都是常识层面的应知应会,学校管理方,以及老师自身,岂能不知?岂能不晓?
校园不容恶师,不容暴戾,目前,我们呼吁尽快调查清楚事件经过和缘由,严惩伤人者。
作者:杨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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