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餐饮企业不得恶意毁约
随着中秋、“十一”双节临近,不少消费者选择旅游出行,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防止再次出现“五一”假期期间个别商家恶意毁约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饭店协会发起联合倡议,住宿餐饮经营者不得恶意毁约。
倡议指出,住宿餐饮经营者应公平、合法、合理定价,充分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排除、限制竞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住宿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毁约或以次充好。企业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升游客消费体验,确保食品安全,打造优秀品牌形象。
中消协要求,各级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保证投诉渠道畅通,积极受理、依法处置、有效解决各类消费投诉。同时,持续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联合新闻媒体曝光违规典型,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还提醒消费者要警惕各类陷阱,尽量选择经营正规、口碑良好、品质过关的商家消费,在购买商品和服务前要谨慎核实,保存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在遇到恶意毁约等情况时,积极通过向消协组织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