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三小孩被害案10月8日开庭 家属希望能判处凶手死刑
海报新闻记者今天了解到,江西于都三小孩被害案将于2023年10月8日开庭审理。
今年6月12日,张女士的三个孩子被人杀害,最大的孩子8岁,最小的孩子不到1岁。案发后,于都县公安机关于当晚20时许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抓获归案。张女士提供的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本案由于都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郭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于都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于7月28日报送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8月28日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郭某某于2023年2月初在广东务工失业后返回于都县,居住在其租住的二楼民房,与租住在同一楼层的刘某某成为邻居。刘某某作为奶奶,把张女士的三个孩子带在身边照顾。刘某某与郭某某多次发生口角争执,因郭某某一直在家不工作,刘某某多次说郭某某好吃懒做、没出息。郭某某怀恨在心,产生了报复杀害刘某某的想法。随后,郭某某浏览网络信息,认为杀大人可能会被反杀,就想将刘某某身边的三个孙子女杀掉。
2023年6月初,郭某某趁刘某某独自在出租屋,拿一百元现金要与刘某某发生性关系,刘某某当面拒绝后,被郭某某摸了手和屁股。随后,刘某某踹了郭某某,并骂其为“二百五”。2023年6月12日下午,趁刘某某回老家为孙子女拿图画本时,郭某某拿刀冲进出租屋将三个孩子杀害。
起诉书显示,郭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
9月24日,张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出事后,她饭也吃不下,什么也做不了,每天晚上就是哭。“还能怎么样?只能想这些事呗。”张女士哽咽着告诉记者,现在她在外地打工,心情已经平复了一些,但还是很难接受三个孩子被害一事。“表面上还是说得过去的,可是心底受的伤害很难压下去。”这次开庭,张女士希望能判处凶手死刑,并得到相应赔偿。
海报新闻记者 梁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