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李延霞)记者28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
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方面,办法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范围、信息化系统、条款术语、信息披露、产品分类分级、销售人员分级、销售宣传等进行规制。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方面,办法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销售时告知身份、相关事项,提示责任减轻和免除说明等。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方面,办法对保单送达、回访、长期险人员变更通知、人员变更后禁止行为、退保等提出要求。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销售行为直接影响保险消费者权益,近年来监管部门收到了大量因保险销售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投诉。通过办法,明确谁能销售保险产品、怎么销售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各自要履行哪些义务,从前端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源头治理,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