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青年说 | 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释放更多城市温度
节前,多地发布消息称,双节期间,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处罚。如四川绵阳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对非绵阳籍小型汽车因不熟悉道路在绵阳通行的轻微交通违法,实行“只警告不处罚”的举措;河南新乡对外地来新车辆轻微违停“不贴条、不处罚”;河南平顶山对未造成交通拥堵,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轻微违法停车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方式……
“双节”期间,不少游客选用自驾的出行方式。相对于本地人来说,外地游客并不熟悉当地的道路和路况,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违反交通法规。如果对这些因不熟悉道路场景而造成轻微交通违法的外地游客实施处罚,不仅会影响出游心情,还有可能让他们把本该游览旅游景点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处理扣分、缴纳罚款上面,影响行程。
当前,文旅市场竞争激烈,各地为了吸引外来游客,纷纷备足“文旅大餐”,受到游客青睐。要想真正留住游客的心,让游客不只是“到此一游”,还需要各个城市拿出更深层的诚意与包容。“只警告不处罚”设身处地地考虑到了外来游客对陌生城市不熟悉的实际情况。这一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不仅能减轻外来游客出门游玩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以更轻松的心态在街头小巷里穿行,沉浸式感悟城市美景与风光,还能让他们在出行的过程中体会到陌生城市释放出的温暖、尊重与人文关怀,提升对城市的好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由此可见,对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处罚”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综合考虑了外来游客的各方面情况所进行的灵活、柔性执法,这不仅反映出交通执法的最终目的不在于处罚,而在于教育、引导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维护道路安全。
当然,外来游客也不可因此“有恃无恐”,随意侵犯法律的尊严。多地推出的“只警告不处罚”举措虽是一种柔性执法,但也明确划定了“轻微交通违法”的情况与范围。在陌生城市驾车时,外来游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在每次出行前,可通过多种渠道与路径,了解、熟悉所去城市的道路环境与交通规定,大致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地避免交通违法的情况。这样,外来游客与各地文旅服务便可实现双向奔赴,在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中,共同营造、收获和谐的假期体验。
作者:蒋可心(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