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经济活力充分迸发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重磅举措贯彻落实《意见》。广东也迅速行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重大历史机遇期。
民营经济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生力军
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是广东经济的特色和优势。广东省民营经济单位数、实现税收、进出口总额等多项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首位,在广东实现工业化、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民营经济是再造一个新广东的生力军。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成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底气与招牌,民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地位。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登记在册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665万户,居全国首位;持续贡献60%左右的税收,吸纳80%以上新增就业,民营经济增加值对广东GDP的贡献超过50%。2023年上半年,在外部环境压力仍然较大的情况下,广东民营企业进出口规模扩大,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10.8万家,同比增长8.9%,企业数量创历史同期新高;民营企业进出口2.3万亿元,同比增长5.7%,外贸占比达到60.2%。
民营经济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新质生产力是摆脱了传统增长模式,以科技创新为主,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生产力。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在科技创新,而广东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截至2022年底,广东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6万家,同时拥有全国工商联首家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最新数据显示,广东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1500家,数量跃居全国第一,是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要利器。截至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含云浮)独角兽企业达到66家,占全国近1/4,代表着广东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错落有致的“民营科技企业森林”,成为广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生态系统。
民营经济是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生力军。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广东民营经济在全省第二、第三产业占比均超过50%,其中占二产比重保持增长态势,是制造业当家的中流砥柱。2023年上半年,广东制造业投资增长18.2%,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分别增长21.3%、18.9%。在最新发布的榜单中,广东共有50家民营企业入围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46家民营企业入围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19家民营企业入围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前10中广东占4席。从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仍然占主导地位,50家企业中有30家属于制造业,占比60%。2023年,广东有14个产业集群入选中国百强产业集群。民营企业通过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套、上下成链、集群挺进,在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制度激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广东民营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领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得益于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广东持续改革开放创新,使广东成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热土。
改革开放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三大首次承认并允许私营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四大将民营经济正式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从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重新进行界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七大则提出对非公有制经济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和经济上的平等竞争。从“有益补充”到“两个平等”,党对民营经济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制度环境不断放松,为民营经济的全面快速和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在此探索过程中,广东率先进行理论突破,提出私营经济概念,最早提出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首批成立省中小企业局、率先落实《物权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试点放开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华为、比亚迪等一大批民营企业正是在改革开放这种激励环境中成长壮大起来,并成为对世界产生重要影响力的一流企业。到2012年,民营经济占据了广东经济的“半壁江山”。
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奠定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中央总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的定位,“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个定位对于统一思想认识,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至关重要。为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这对增强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无疑提供了坚定支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强调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新出台的《意见》再次指出“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为民营经济提供更优发展环境。在实践中,各地各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出台政策举措,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减少行政审批和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合规成本,使得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下降。广东营商环境居于全国前列,对企业有巨大吸引力。深圳连续3年获评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市场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保持全国第一。广州在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中,多项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
推动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迸发活力做大做优做强
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出台,充分显示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把政策支持红利落到实处,需要政府各部门与市场主体共同努力,携手同行。
一是筑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之基。企业家是生产要素的组织者,企业家精神是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精神力量和重要保证。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利用多元、立体化的传播方式加强对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宣传,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把握时代大势,深刻领会党中央深化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充分认识到我国市场巨大的优势和潜力,坚定发展信心,正确理解作为自己人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引导新一代民营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在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二是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处理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坚定不移促进民营骨干企业群体发展壮大,促进形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共生、融合发展生态。强化市场公平准入,加大招投标改革的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强化行业领域扩大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将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竞争性业务向民营企业开放,将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积极引导和帮助传统行业的民营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积极引导高素质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
三是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民营企业的开办、生产、经营、退出等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营造更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强化大数据运行监测。统筹好传统产业企业与新兴产业企业协调发展的支持政策,围绕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及全链条服务需求提供精准政策支持。强化政策集成通达服务和监督评估,把涉企政策更好统筹、更加透明和强效执行作为稳定民营企业预期的着力点,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完善政策落地服务机制,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实现惠企政策企业“一键获取”“快速兑现”,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强化各级政府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市场主体数量增长和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提升民间投资和企业发展预期。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