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也推“带押转贷”了 购房人无需筹款周转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带押转贷”了。记者了解到,浙江金华10月16日推出的这项新业务可以让购房者不用为了结清商业性房贷自行筹款周转,从而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目前南京尚未推出房贷“商转公”业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能够办理“商转公”的城市,购房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清后贷”,即先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房贷,再申请转公积金贷款,不少购房者为筹款周转难而发愁。浙江金华推出“带押转贷”后,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贷款,购房者不用为了结清商贷自行筹款周转了。市场人士认为,此举是对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创新,使得“商转公”功能更加务实,让购房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低利率实惠。
不过,目前南京尚未推出“商转公”业务,主因是公积金的提取率较高。据介绍,“商转公”通常需要借款人使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过桥资金,并征得商业银行同意,先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才能办理。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表示,部分城市因贷款发放量下降,导致公积金使用率偏低而开展了“商转公”业务,不过设置了“首贷首套”,或者贷款住房产权过户在一定期限内(如两年)等限制性条件。而近几年,南京职工使用公积金购房的需求较为旺盛,公积金提取率达80%左右,导致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较为紧张,因此南京目前不具备探索开展“商转公”的条件,以保证正常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公积金贷款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其贷款资金来源于其他暂未使用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主要保障的是贷款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群体。南京公积金中心在其官网表示,今后将根据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确保公积金互助性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