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警示丨交通驾驶宜谨慎,切莫轻心酿事故!
华龙网讯(张欢 通讯员 蒋宛橙)强行加塞、强行超车等交通陋习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极易转化为交通事故,如果是由于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驾驶员还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北碚区以下三起交通事故案例的发生,望引起广大驾驶员的注意,别拿生命当儿戏。
“鬼探头”式横穿马路被撞谁之责?

“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作为驾驶员来说,“鬼探头”每次遇到都会被吓得一惊,由于很难提前预判,发生事故的概率很大。近日,北碚区交巡警支队接到一起行人“鬼探头”引发的交通事故。
“不是我不礼让,而是他出现得太突然。”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时,驾驶小轿车的张某说道。对于在正常行驶时碰撞到行人一事,他也觉得自己很无辜。
随后,民警调取了路面监控,核实了事故的经过。经查,事故发生在北泉路城北加气站路段,张某驾驶红色小轿车从索道方向往文星湾方向正常行驶,由于右车道另一辆红色小轿车挡住视线,未及时观察到使用滑板从陵江花园一侧往城北加气站一侧横过马路的熊某,致使驾驶的车辆将熊某摔倒在地。
民警认定,张某正常行驶,碍于视线受阻,加之熊某违规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形成了路面“鬼探头”,导致过往机动车司机无法采取应急措施。为此,民警判定行人熊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张某没有及时观察到右侧车辆的减速行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所幸的是熊某身体并无大碍。
交巡警提醒:行人遇斑马线时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依法应当避让,但不可横穿马路,更不可在道路上使用滑板鞋、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行人“鬼探头”极易成为机动车的安全隐患。机动车在路面行车时也应当留意观察旁边机动车的应急行为,有减速时也应当减速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
随意变道“驶”不得,引发事故负全责

近日,在北碚区蔡家岗街道灵犀大道保亿御景玖园路段,一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随意变更车道,与一辆环卫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及道路中央隔离绿化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受伤。
当天下午5点30分许,北碚区交巡警支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注意到在灵犀大道往北碚方向保亿御景玖园路段,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横停在道路最左侧车道上,后轮悬挂在中央隔离绿化带上,车身多处有撞击变形损坏的痕迹,绿化带和隔离栏杆同时遭到严重破坏,在白色客车车头停着一辆受损的环卫车,整个场面十分惊险。
经民警调查得知,驾驶员丁某当日驾驶车辆在灵犀大道往北碚方向行驶,行驶至该路段变道时,未能及时观察左侧车道上的来车,一时大意酿成了事故,当丁某下车看到整个事故现场不自地惊出一身冷汗,好在两车驾驶员及乘客都系好了安全带,没有人员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二款之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民警判定,此次事故由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丁某负全部责任,环卫车驾驶员无责。
交巡警提醒:变道之前,应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同时还需要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才可以准备变道。
陌生道路不减速,四车相撞酿大祸

近日,在北碚区蔡家岗街道S542宋洋鱼庄路段发生了四车相撞的惊险一幕,事故造成2人受轻微伤。北碚区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通过调取该路段视频监控看到,钟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从三溪口方向沿 S542 往北碚方向行驶,行驶至宋洋鱼庄路段,因钟某对该路段路况不熟悉,弯道转弯后未能及时减速,追尾同车道一辆摩托车及一辆小轿车,在驾驶过程中,钟某为了减缓对前方摩托车的撞击力度,向左猛打方向,车头越出了道路中央的实线驶向了对向车道,因钟某突如其来的变道,使对向车道上的一辆白色小轿车避让不及撞向了路边的路灯柱上,造成了四车受损、2人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判定,此次事故由重型栏板货车驾驶员钟某负全部责任,摩托车及两辆小车驾驶员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如遇弯道及陌生路段,应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切勿逞一时之快,发生类似交通事故。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失去将无法重来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要引以为戒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做到安全文明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