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丨保全证据公证助力破产管理人顺利接管破产企业
案例简介
2023年8月,某企业因无法执行重整裁定而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但该企业仍在运营生产,企业实际控制人对于管理人的接管要求置之不理、故意拖延。为防止企业隐匿材料,毁坏证据,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产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强制接管破产企业。为确保接管工作顺利进行,破产管理人向渝中公证处申请对接管过程以及现场状况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受理公证申请后,承办公证员和申请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制定了详细的保全证据方案。考虑到该企业仍在运营生产,上班时间工人众多,需要保全的工作量较大,承办公证人员会同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人员清晨来到该企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法院执行人员将企业生产人员疏散后,公证人员为法院执行人员向企业实际控制人宣读并张贴执行裁定的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记录,公证人员对破产企业的现场状况进行了摄像记录后,法院执行人员和破产管理人再进入企业现场。同时,公证人员对破产管理人清点财务资料、盘点企业资产(生产线、成品、半成品、生产材料等等)、接管企业印章的过程进行了记录、拍照和摄像。经过14个小时不停歇地奋战,破产管理人高效完成了接管工作,有效保障了破产主体、债权人、管理人多方的合法权益。
案例意义
企业破产涉及股东、职工、债权人、债务人、财产保管、债权核定、债务追讨、资产处置和分配等多项法律事务。而公证参与企业破产管理人工作是一项新型业务,公证作为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以在企业破产管理人工作中发挥其服务、证明、监督、沟通的职能作用。在破产清算程序关键环节引入公证,以公证证据的形式将清算程序的每个环节予以固定、明确,从而实现司法机关与管理人之间的有效对接,是非讼与诉讼的巧妙结合。公证与破产管理人合作,参与到企业破产管理工作,共同搭建优化企业破产的法治环境,是公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