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大路司法所多举措扎实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
华龙网讯(通讯员 魏宗相) 璧山区司法局大路司法所一直本着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原则,多举措做好拟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工作,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依据,也提高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严格程序,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在接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调查评估委托函后,大路司法所立即成立2人以上调查评估小组,并与调查对象本人、家庭成员、邻居、主要社会交往人员以及所在村(居)综治专干取得联系,确定调查谈话时间地点,备好调查所需资料,确保评估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深入实地,做好走访调查。按照约定时间,大路司法所调查成员分别深入到被调查对象家中、邻居、户籍地(居住地)社区、部分受害者,通过走访谈话的形式,全面了解被调查对象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社会经历、个性特点、悔罪态度、一贯表现等情况,着重调查被告人(嫌疑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再犯罪可能性及监管条件,整个调查过程中,大路司法所始终坚持“回避”和“保密”原则,以确保出具实事求是的评估意见。
客观公正,做好材料评估。走访调查后,司法所第一时间对调查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综合讨论分析,就调查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给予客观和全面的评价,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并依据相关规定,填写《调查评估意见呈批表》,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以及区司法局审核,有效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