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规治理消防安全疑难杂症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与否,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此,《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聚焦消防工作社会化,构建起执法协同、信用监管等新模式。

北京出台新规治理消防安全疑难杂症

来源:法治网2023-11-24

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堵塞,物业公司一句“已通知业主挪车但对方不听,我们也没有执法权”就可以免责吗?单位小院里的员工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地库停放或充电吗?

对于这些“疑难杂症”,9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均给出了破解之道。由五章39条组成的《规定》聚焦北京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和消防监管新模式,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明确安全责任主体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李云浩介绍说,《规定》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等15个市属部门共同制定,涵盖11类重点行业、32类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框架。

“《规定》聚焦火灾预防与控制,构建起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鸿剑表示,《规定》明确了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责任、物业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服务责任、多产权建筑物产权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三方机构消防安全服务责任等进行了细化说明。

其中,明确指出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保障消防安全。

近年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导致的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被称为拦不住的“定时炸弹”。对此,李云浩表示,依据《规定》各单位应按照“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设置停放充电场所,让电动自行车安全合规停放或充电,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场所,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地下车库等,均视为在建筑内违规停放、充电,单位可以采取电梯阻入、电池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防范措施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关于高层建筑防火事项,《规定》结合今年6月施行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明确高层民用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不得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停车泊位等障碍物;不得在消防登高操作面设置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作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供消防车开展登高灭火和救援的场地,对于保障消防车到场后迅速展开消防救援行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李云浩表示,下一步全市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将进行划线、标志,确保消防车辆进得去、靠得拢、展得开。

构建消防监管新模式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与否,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此,《规定》聚焦消防工作社会化,构建起执法协同、信用监管等新模式。除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外,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等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各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也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王鸿剑表示,北京将依据《规定》与天津市、河北省建立消防领域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京津冀消防工作协同发展。

在健全执法协同机制的同时,《规定》提出构建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全市层面的单位消防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和有关政府部门检查信息,公示单位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对单位进行等级评价,确定重点单位,发布火灾风险预警提示,开展在线教育培训等,并与本市“企安安”等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共享,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全过程可追溯,消防安全责任可倒查。

单位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信息,消防救援机构将按照《规定》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消防违法失信单位,消防救援机构会同有关政府部门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失信单位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经认定后停止惩戒措施。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借助智慧化平台的优势,北京将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实施奖惩分明的具体措施。其中,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将通过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单位,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较高、违法失信的单位,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为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提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其进行约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单位未如实记录防火检查情况、未采取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规定》设定了针对性的行政处罚制度。其中,单位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建立健全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明确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并向社会公布。

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有力支撑。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基层相关单位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于今年年初在全市首创“派驻社区消防专员”机制,采取“面对面”“手把手”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防控指导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合社区、物业、微型消防站及群防群治力量,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破解基层社区消防安全治理难题。

李云浩表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将依据《规定》,加快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并做好《规定》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确保《规定》的实施落地。

(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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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新规治理消防安全疑难杂症

2023-11-24 05:30:37 来源:

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堵塞,物业公司一句“已通知业主挪车但对方不听,我们也没有执法权”就可以免责吗?单位小院里的员工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地库停放或充电吗?

对于这些“疑难杂症”,9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均给出了破解之道。由五章39条组成的《规定》聚焦北京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和消防监管新模式,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明确安全责任主体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李云浩介绍说,《规定》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等15个市属部门共同制定,涵盖11类重点行业、32类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框架。

“《规定》聚焦火灾预防与控制,构建起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鸿剑表示,《规定》明确了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责任、物业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服务责任、多产权建筑物产权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三方机构消防安全服务责任等进行了细化说明。

其中,明确指出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保障消防安全。

近年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导致的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被称为拦不住的“定时炸弹”。对此,李云浩表示,依据《规定》各单位应按照“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设置停放充电场所,让电动自行车安全合规停放或充电,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场所,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地下车库等,均视为在建筑内违规停放、充电,单位可以采取电梯阻入、电池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防范措施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关于高层建筑防火事项,《规定》结合今年6月施行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明确高层民用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不得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停车泊位等障碍物;不得在消防登高操作面设置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作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供消防车开展登高灭火和救援的场地,对于保障消防车到场后迅速展开消防救援行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李云浩表示,下一步全市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将进行划线、标志,确保消防车辆进得去、靠得拢、展得开。

构建消防监管新模式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与否,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此,《规定》聚焦消防工作社会化,构建起执法协同、信用监管等新模式。除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外,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等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各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也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王鸿剑表示,北京将依据《规定》与天津市、河北省建立消防领域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京津冀消防工作协同发展。

在健全执法协同机制的同时,《规定》提出构建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全市层面的单位消防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和有关政府部门检查信息,公示单位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对单位进行等级评价,确定重点单位,发布火灾风险预警提示,开展在线教育培训等,并与本市“企安安”等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共享,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全过程可追溯,消防安全责任可倒查。

单位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信息,消防救援机构将按照《规定》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消防违法失信单位,消防救援机构会同有关政府部门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失信单位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经认定后停止惩戒措施。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借助智慧化平台的优势,北京将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实施奖惩分明的具体措施。其中,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将通过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单位,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较高、违法失信的单位,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为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提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其进行约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单位未如实记录防火检查情况、未采取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规定》设定了针对性的行政处罚制度。其中,单位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建立健全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明确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并向社会公布。

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有力支撑。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基层相关单位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于今年年初在全市首创“派驻社区消防专员”机制,采取“面对面”“手把手”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防控指导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合社区、物业、微型消防站及群防群治力量,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破解基层社区消防安全治理难题。

李云浩表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将依据《规定》,加快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并做好《规定》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确保《规定》的实施落地。

(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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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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