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河边司法所:学枫桥、见行动 ——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华龙网讯(通讯员 陈光祥) “枫桥经验”是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是中国政法战线上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是基层政法队伍学习的榜样。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调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学枫桥、见行动”,以落实基层基础为切入点,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镇调委会一方面利用党委、政府每周一次的学习例会,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进镇、村(居)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利用广播、专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开展经常性的纠纷排查。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的各项制度,村、社区每半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镇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制定纠纷预防方案和调处措施。在此基础上,针对农忙时节土地、水利纠纷较多,冬春季家庭、宅基地、债务纠纷相对突出,根据不同时间的特点做到因时预防;根据各个村居的不同情况做到因地预防;根据不同人的年龄、性格做到因人预防;根据易发生纠纷的重点人、重点场所做到重点预防。坚持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尽量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