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学生学术成果申请专利,为人师表怎可“监守自盗”?
“我2015年大学本科毕业,向学校提交了毕业设计作品和论文。没想到的是,2021年我发现学校的老师在2017年剽窃了我的学术成果,并且申报了三项专利。”2021年11月,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孟玉朋一纸诉状将湖北科技学院,以及该校原教师叶华山和院长郑敏等人告上法庭。2023年11月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湖北科技学院与叶华山构成共同侵权,湖北科技学院须在十日内向孟玉朋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叶华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孟玉朋陈述,该专利是他在2015年毕业期时,在一家企业实习时设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学生的学术成果应当属于学生本人。该校教师任教多年,固然知道何为著作权,仍然知法犯法,利用职权剽窃学生学术成果,违反了学术规则,是严重的学术不端。
众所周知,学生的毕业论文须通过导师审核、学院盲审、答辩等多个程序审核才能顺利完成,该校老师作为论文的指导者与审核者,有权利获取学生完整论文进行浏览、点评、提出修改意见,自然也有义务维护学生论文不外泄。然而该校老师却利用职务之便剽窃学生学术成果,何尝不算一种“监守自盗”?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其职责和使命不仅是为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和正确的思维方式,要教书育人,更要言传身教。大学阶段时期的青年,正处于未成年与成年阶段的转折点,其价值观的塑造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湖北科技学院老师剽窃学生学术成果的行为损害了自身名誉,影响了学校信誉,也愧对为人师表,给学生做了“坏示范”。
恭喜孟同学维权成功的同时,我们也不由得对高校如今的学术环境产生了质疑,前有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妲己”权色交易,利用不正当资源谋取学术利益,后有123页材料举报导师学术造假事件……然而这只是高校学术不端的冰山一角。学历造假、经费贪污、公款挪用、伪造数据、贪污行贿、拉帮结派等现象在学术界屡见不鲜。“腐败”的学术环境会严重伤害学术人员的信心,对真正沉下心来搞科研的人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显示,“69.6%的科研人员认为科技工作者队伍中不安心做科研的情况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
学术风气是高校的立校之本,学术诚信是学术创新的基石。校方必须为该起案件承担法律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严格实施学术规范制度,为师生创造公平、公正的学术环境,还高校一片学术清净之地。
(班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