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
近日,“苹果公司将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尽管苹果官方客服随后回应称,目前并未听说此消息,但不少网友仍对此事表示期待,纷纷点赞、评论表示支持。“摇一摇”跳转广告出现已久,消费者们也深受其扰。刚刚过去的“双十一”电商购物节,因频频出现的跳转广告也让各大购物平台遭到网友吐槽,不少用户对此进行了投诉。
如今,屡见不鲜的跳转广告依旧活跃在各大互联网平台。根据江苏省消保委展开的投票调查结果显示,超90%的投票者对“摇一摇”跳转广告持“厌恶态度”。有律师分析,“摇一摇”跳转广告或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今年2月,工信部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中,也提及有关“摇一摇”跳转广告的监管问题。但事实是,在监管方面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苹果或叫停“摇一摇”跳转广告,压力给到了鸿蒙、安卓
据第一财经报道,有消息称,苹果公司已通知国内多家头部APP,要求它们移除陀螺仪权限,“摇一摇”跳转广告被禁止。头部APP企业未来将发布取消摇一摇跳转广告功能的新版本。11月14日,苹果官方客服称,目前没有听说禁止软件的“摇一摇”功能,未来如果有禁止的计划,会在官网发布信息。针对该消息,第一财经分别询问了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多家头部APP公司,未有厂商明确表示收到苹果通知,苹果也未给出回复。
据了解,“摇一摇”功能调用的是手机的陀螺仪权限,通过陀螺仪能够感知用户摇晃了手机,进而触发广告的配对和跳转。
“摇一摇”最早被作为微信的社交功能出现,用户拿出手机打开微信通过摇手机或点击按钮模拟“摇一摇”,就可以匹配到同一时段触发该功能的微信用户。这个功能既可以增加用户间的互动,也可以提升微信的用户黏度。随后,微信“摇一摇”发展到“摇红包”,在春晚出现,但作为一种全新的线上互动方式,“摇一摇”被大众广泛接受,而该功能也逐渐出现在其他互联网平台。直至“摇一摇”被广泛应用于开屏跳转广告,由互动方式变为“强制观看”后,“摇一摇”也变了味。
苹果公司是否将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目前尚未可知,但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的话题却引发了网友极大好评,用户纷纷喊话鸿蒙和安卓厂商,呼吁其向苹果公司“看齐”。据网友反馈,目前小米和魅族的最新系统,可以关闭某个APP的陀螺仪权限,防止发生页面跳转和应用下载。
话题冲上热搜后,社交平台上被广泛转发的三种关闭“摇一摇”功能的方法也引来网友纷纷尝试操作:使用荣耀、华为鸿蒙、小米澎湃的用户可参考进入设置-隐私-其他隐私设置-开启应用自动跳转提醒;用户还可在跳转广告的APP中,找到设置-隐私设置-广告设置-开机摇一摇,进行相关操作;还有一种通过添加应用锁的方法来完成:苹果手机用户可以点击设置-屏幕使用时间-APP限额-添加限额-设置时间-添加,安卓手机用户可通过设置-权限与隐私-隐私-应用锁。
不过,新黄河记者在尝试中发现,在安卓手机操作,步骤繁琐,由于手机型号各异,相关选项存在不适用的情况。而在苹果手机上进行“APP限额”设置,则会导致APP在达到使用限额时间时提醒用户。用户点击“好”则直接退出APP,点击“忽略限制”则会收到进一步提醒“再使用一分钟”“15分钟后提醒我”“今天忽略限额”等选项,给用户带来不便。不过,哔哩哔哩、百度网盘等APP可在应用设置内关闭“摇一摇”广告跳转功能。
九成用户厌恶“摇一摇”跳转广告
今年“双十一”期间,不少购物平台APP通过设置“摇一摇”跳转开屏广告进入,但由于频率过高、速度之快、覆盖面积广,引起广大用户反感,甚至有网友创作了打开门、电饭煲、冰箱、抽屉、书等均显示购物软件开屏广告的短视频来吐槽该现象。“条条大路通淘宝”“打开购物平台最快的方式是打开另一款APP”,一些关于跳转广告的网络梗也层出不穷。
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开展的一次投票调查显示,76%的投票者投票“支持”叫停开屏“摇一摇”跳转广告或相关应用的做法;近78%的投票者表示经常遇到“摇一摇”进入广告详情或跳转相关应用的情况;94%的投票者明确表示对“摇一摇”这种开屏广告的态度是“厌恶”;93%的投票者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82%的投票者会考虑将具备屏蔽“摇一摇”跳转广告功能,作为购置新手机的考虑因素之一。
此前,在新浪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官方微博@黑猫投诉 发起的“APP的开屏广告你一般怎么处理?”投票活动中,1.5万人投票“不想看,直接点击‘跳过’”;239人投票“不差那几秒,会等广告放完”;219人投票“没注意到开屏广告”。开屏广告的存在对用户体验确实有影响,但其“强制”的触发方式才是“惹毛”用户的关键所在。
“摇一摇”跳转广告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工信部此前要求调降“摇一摇”广告灵敏度,已经表明了对APP利用“摇一摇”跳转广告问题的关注。“这种广告形式并未获得用户的自愿接受,而是被迫弹出,形式并不合理。”
新黄河记者梳理发现,通过“摇一摇”等高灵敏性方式进行跳转的现象已经由来已久。APP开发商为了通过这种方式刺激用户点击,想出“五花八门”的形式来作“外衣”。有的在开屏广告上设置伪装成关闭按钮的图标,用户想关闭时却点击进入跳转页面;有的则设置领取红包或现金等提示,诱导用户进行下一步操作;还有的不需要用户“摇晃”,也不用触碰手机即“强制”跳转APP页面,更有甚者为了骗取用户点击,在开屏广告的图片上P一根头发,以此误导用户点击,甚至出现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
“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欲购买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基于知情权,消费者才能够自由行使选择权,同时只有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充足保障,才能更好地获得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与详细信息,从而遵从自己意愿行使选择权。”众成清泰(威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隆鹏向新黄河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王隆鹏认为,商家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应当杜绝各类变相诱导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行为,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如果经营者存在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十二条。”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竟一认为,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明确和精细化,对于这种消费者深恶痛绝的互联网广告乱象,相关部门应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消费者也可以向工信部、消协等平台进行投诉。
同时,宋竟一还提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对弹出广告“一键关闭”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增设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办法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广告发布者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管仍面临许多问题,“烦人广告”何时休?
新黄河记者检索发现,针对“摇一摇”跳转广告的监管其实早已陆续开始。去年12月,中国信通院公众号发布文章称,中国信通院泰尔终端实验室、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泰尔认证中心、OPPO、广东移动、华为、小米、阿里巴巴等多家企业,联合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第7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T/TAF078.7—2022。文章提到,该标准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提出“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15m/s²,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等系列参考数值。
今年2月,工信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针对“摇一摇”广告,通知要求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也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11月15日,江苏省消保委在微信公众号展开投票调查,并呼吁:平台方在进行权限获取时应当获得用户同意,把选择的权利交给用户。
但即便如此,针对“摇一摇”跳转广告的监管仍面临许多问题。王隆鹏分析认为,此类广告的主要目的是引流,商家为了导流,在互联网平台投放广告,而互联网平台为用户提供的是免费服务,因此广告则是其盈利的一种合理手段,同时这类对于用户的侵权行为本身并不严重,因此在监管上缺乏一定的力度。不少网友担忧,即便各大厂商都禁止了“摇一摇”跳转广告,是否又会出现其他形式的跳转广告呢?因此王隆鹏认为,要杜绝此类广告,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强有力的实施监管,更需要各大互联网平台遵守广告规则,尊重用户体验。
新黄河记者 孙敏 李巧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