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减后抢”式追尾,发生事故谁该担责?
华龙网讯(张欢 通讯员 唐由芝 蒋宛橙)“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然而,总有不少司机抱有侥幸心理,未过停车线时看到黄灯在闪,便加速往前冲冲冲……结果,酿成事故损失惨重。
近日,在北碚区蔡家岗嘉瑞大道与同熙路红绿灯路口处,发生一起车辆抢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人受轻微伤。北碚区交巡警支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经民警现场调查得知,中午12 时18分许,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从两江名居方向沿嘉瑞大道往蔡家岗立交方向行驶,行驶至嘉瑞大道与同熙路红绿灯路口时,张某看前方指示灯正在进行绿灯倒计时,便以为行驶在自己前方的白色小车会加速通过,于是便猛踩油门加速往前冲,不料前方白色小车慢慢地停在了红绿灯待行线上。
由于张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跟车距离太近、车身重惯性大,已来不及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与白色小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造成白色小车尾部凹陷损毁,尾部车窗玻璃破碎掉落,预计损失约10万余元,小车驾驶员受轻微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民警依法判定,此次事故由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张某负全部责任。
北碚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遇红绿灯路口时,应注意观察信号指示灯,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抢行,避免发生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