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假车牌 江津民警火眼金睛查获套牌车辆
华龙网讯(通讯员 王智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但仍有个别交通参与者以身试法,不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甚至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给道路通行秩序带来恶劣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近日,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鼎山公园门口路段开展违法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面包车前后车牌号不一致,随即上前查看,发现该车辆前车牌外还套着一副假车牌。
民警快速锁定该套牌车辆车主杜某。经查,杜某因为工作原因,每天要进入某停车场内停车,每次进入都要登记,如果随便停在路边又会面临违停的处罚。为冒名进入停车场内停车,杜某“灵光一闪”,自作聪明,偷偷记下停车场内部用车车牌号,并在网上自行订购了一副一模一样的牌照,每次停车前便将假牌照换上。可是换上假牌照后车辆有明显的套牌痕迹,被执勤民警一眼识破。
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杜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凭证,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对杜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并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解。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是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利益,还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