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评 | 交警持棍击倒电动车主 暴力执法何时休?!
11月30日上午,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疑似在广西贺州信都镇老街,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用警棍将路过的电动车车主击倒。视频一经曝光引发网友热议,“这算不算暴力执法?”当日,广西贺州交警发布通报证明此事为真,涉事的警务人员已停止执行职务,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看着都疼”,一个临街店铺的监控视频,正好完整地记录下该交警用警棍凶狠击打电动车车主的画面,这哪像是执法,活脱脱一个路霸拦路的画面,有网友说:“这是不计后果往死里整啊”。现在车主伤势的消息还没有披露,若严重,涉事警察面临的,恐怕就不只是停职,不只是赔偿,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这是权力任性的又一典型画面,电动车车主不戴头盔“罪”有多大?需要挨上这么致命的一击吗?警务人员执法,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秩序,可不是叫你以涉嫌故意伤害的方式造成一起悲剧。警察什么时候能使用警具,是有严格规定的。当权力被用到极致,拿着鸡毛当令箭,本末倒置乱作为,这就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警民关系不是对立关系,骑电动车的是普通老百姓,不戴头盔是有错,是一种不安全的驾驶行为,但温馨的劝导就足以纠错,如果更严厉些,也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拦下来批评处罚,若是现场逃逸,警察有执法仪,满街遍布摄像头,要找到违章违法者也不是很难,何苦显得如此匪性,如此暴戾,这配冠以人民警察吗?
人民警察,该把人民放在心上,而不是将人民放倒在地上!执法执得天怒人怨,不只是一句“当地查车查得严,交警年轻脾气差”可以搪塞过去的。我们希望当地能尽快给出一个让伤者认同,让群众信服,让法律公信力与警察美誉度都能最小化受损的说法。
举一反三,警察队伍为何能进如此脾气大的人,进人把关环节有无需要反思和纠错之处,电动车治理的尺度标准在哪,要不要对使用警具的约束规矩再强化一把,这些,也亟需给出答案。
作者:杨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