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全域通办” 川渝海事部门推进监管服务一体化
重庆海事局、泸州海事局、宜宾海事局在渝共同签订《长江干线川渝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合作协议》。

政务服务“全域通办” 川渝海事部门推进监管服务一体化

来源:华龙网2023-12-05

华龙网讯(记者 刘艳)今(5)日,重庆海事局、泸州海事局、宜宾海事局在渝共同签订《长江干线川渝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政务服务“全域通办”等六个方面的一体化发展,为川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更高效的安全服务保障。

据介绍,截至2023年11月,长江干线川渝两地内河船员约7万余人,注册船舶3700余艘次。辖区船舶年进出港26万艘次,年货物吞吐量2.7亿吨。长江已成为川渝地区通江达海的主通道,水运货运周转量占两地综合交通货物周转量的60%以上,其中外贸货物中的90%以上都通过长江航运出海。

本次协议的签订提出,川渝两地海事部门将开启长江干线川渝两地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推出六大举措:

——政务服务“全域通办”。聚焦高频事项和重点领域,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和线下通办窗口,构建 “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共创跨区域制度创新成果。

将对31项海事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川渝“全域通办”服务,行政相对人可以线上或根据需求就近选择重庆、泸州或宜宾海事局申请办理,实现川渝两地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全覆盖。

——内河船员“全域培训”。按照“就近便民、资源共享、确保效果”原则,根据内河船员培训需求,联合开展重庆、泸州、宜宾地区油船、散装化学品船、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LNG燃料动力船、内河游艇等项目船员培训,推进师资力量共享、培训场地共建、教学设施共用、教学质量共进,全面贯通川渝地区内河船员培训渠道。

——精准执法“全域惠民”。对符合“首违不罚”“轻违不罚”两个清单的违法行为一律免罚。对“突出违法行为”则加大打击力度,守牢航运安全底线。

——船舶防污“全域示范”。全面落实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实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船舶防污染联合监管。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共推川渝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协同推进船舶降噪,提高沿江居民幸福感。

——应急救援“全域联动”。建立川渝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水域事故险情应急联动机制,成立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谁先到谁组织”的原则,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救援结束由事发地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以及后续处置工作。

——行政处罚“全域办理”。根据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在长江上游提供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异地办服务。运用行政处罚远程办系统,提供行政处罚文书送达、罚款缴纳等办理环节的异地办服务。

重庆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家海事部门将持续加强信息沟通共享,整合执法资源,开展协同联动,通过川渝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更好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上交通一体化发展和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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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全域通办” 川渝海事部门推进监管服务一体化

2023-12-05 12:23:50 来源:

华龙网讯(记者 刘艳)今(5)日,重庆海事局、泸州海事局、宜宾海事局在渝共同签订《长江干线川渝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政务服务“全域通办”等六个方面的一体化发展,为川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更高效的安全服务保障。

据介绍,截至2023年11月,长江干线川渝两地内河船员约7万余人,注册船舶3700余艘次。辖区船舶年进出港26万艘次,年货物吞吐量2.7亿吨。长江已成为川渝地区通江达海的主通道,水运货运周转量占两地综合交通货物周转量的60%以上,其中外贸货物中的90%以上都通过长江航运出海。

本次协议的签订提出,川渝两地海事部门将开启长江干线川渝两地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推出六大举措:

——政务服务“全域通办”。聚焦高频事项和重点领域,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和线下通办窗口,构建 “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共创跨区域制度创新成果。

将对31项海事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川渝“全域通办”服务,行政相对人可以线上或根据需求就近选择重庆、泸州或宜宾海事局申请办理,实现川渝两地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全覆盖。

——内河船员“全域培训”。按照“就近便民、资源共享、确保效果”原则,根据内河船员培训需求,联合开展重庆、泸州、宜宾地区油船、散装化学品船、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LNG燃料动力船、内河游艇等项目船员培训,推进师资力量共享、培训场地共建、教学设施共用、教学质量共进,全面贯通川渝地区内河船员培训渠道。

——精准执法“全域惠民”。对符合“首违不罚”“轻违不罚”两个清单的违法行为一律免罚。对“突出违法行为”则加大打击力度,守牢航运安全底线。

——船舶防污“全域示范”。全面落实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实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船舶防污染联合监管。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共推川渝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协同推进船舶降噪,提高沿江居民幸福感。

——应急救援“全域联动”。建立川渝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水域事故险情应急联动机制,成立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谁先到谁组织”的原则,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救援结束由事发地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以及后续处置工作。

——行政处罚“全域办理”。根据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在长江上游提供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异地办服务。运用行政处罚远程办系统,提供行政处罚文书送达、罚款缴纳等办理环节的异地办服务。

重庆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家海事部门将持续加强信息沟通共享,整合执法资源,开展协同联动,通过川渝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更好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上交通一体化发展和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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