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规则
一、专业基础
1、基本知识的正确掌握;
2、基本技能的准确表达;
3、作品呈现的完整性、流畅性;
4、作品呈现的表现力、感染力;
5、作品风格的准确把握;
6、艺术形象的塑造;
二、舞台形象要求
7、服装、化妆、道具等要与作品表现的内容、扮演的角色相匹配;
8、表演者从登台(进场)、台上表演(创作)、到退场(离席)全程的专注、专业、从容、守纪,能够体现出一名专业美育人的高尚素质。
三、鼓励创新
9、给予原创节目、形式新颖的组合节目、多专业参选选手,适当加分;
10、对选用作品难易适中,完全能驾驭作品内涵,甚至对作品进行升级再创造的选手,适当加分;
11、对爱国爱党、歌颂新社会新风尚、传播正能量的选材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相符合的选手适当加分。
四、现场打分
现场公布得分,活动结束一周后公布获奖名次,获奖证书统一在举行颁奖典礼时颁发或寄送至各选送单位;
五、所有参选选手,一旦参加,即视为认可评委,其成绩必须按照现场专家评委评分为准,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