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渝论 | 以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助力重庆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核心是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当下,我国外贸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持续巩固,但外贸企业也面临海外需求收缩、订单量减少、收汇风险增加等不利因素考验,而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外贸企业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开辟出了一条新路子。继去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之后,此次又印发《若干措施》,就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出5方面18条“真金白银”的举措,持续释放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鲜明信号。
重庆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的试点省(市),很早就开始探索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之路。2023年,受全球通胀压力、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因素影响,世界经济和贸易保持低速增长,中国的外贸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在外部需求不断收缩的环境下,重庆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实施内外贸“双轮驱动”明确“任务书”,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截至目前,重庆已认定3个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先行区、9个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基地、52家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覆盖“一区两群”,涵盖机电、食品、化工、医药、农业、供应链及电子信息等多个领域,力争在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上蹚出一条新路子。
改革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贸企业经营指向相对分割,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仍面临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多重考验。重庆作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应紧紧抓住《若干措施》出台的契机,充分听取试点地区、试点企业意见建议,围绕落实落细5方面18条措施,就如何发挥好长江黄金水道、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贸易通道优势,用好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红利,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推动内外贸“双轮驱动”、实现“两条腿走路”,促进重庆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作者:苏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