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执行到位466亿元 北京朝阳法院能动司法督促履行
自动履行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与公证处、劳动仲裁院联动交流,强化诉讼保全,加强执行威慑宣传,分类恢复被执行人信用……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该院坚持能动司法、能动执行,构建“一体双向多元协同”督促履行机制的工作情况。近三年来,朝阳区法院执结执行案件18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约466亿元。
朝阳区法院对相关案件调研后发现,部分当事人对不主动履行义务将面临的罚款、拘留、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不了解,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避甚至抗拒执行的情况。
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维琦表示,朝阳区法院在日常工作中将督促履行由执行“末端”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前端”延伸,同时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在释放执行活力、强化执行威力中的效能作用,更大范围凝聚多元合力,做到督促履行在各类执行依据的全覆盖,逐步形成了“一体双向多元协同”的督促履行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单一治理向融合治理、系统治理转变,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殷兵介绍,督促履行机制中,朝阳区法院与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朝阳区劳动仲裁院等单位搭建联动平台,开展专题调研,已组织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200余人次开展执行威慑措施系统培训,以便其精准传达、规范解释执行措施的威慑性,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完善“司法确认+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将督促履行提前至诉前,促进诉源与执源有效衔接;强化诉讼保全工作,通过保全措施的适用,督促当事人自动和解、自动履行;加强执行威慑宣传,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分类恢复被执行人信用,将履行方式细化并与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挂钩,引导更多的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履行。
记者注意到,朝阳区法院督促履行举措中在立案、审判等环节均会向当事人告知“执行不能”的相关风险,执行威慑措施的前置,既明确了收款人和收款账户,提升了执行质效,又提示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让当事人知晓风险,积极履行义务。
据统计,在督促履行机制作用下,2023年以来朝阳区法院对37505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4人次,拘留62人次;1月至11月,新收财产保全案件9512件,同比上升32%;通过运用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失信约束等措施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1741人次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伟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