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青年说 | 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是“共”民心更是“济”民意
12月2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重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看普通门诊也能报销的相关政策。据报道,为了提高职工医保基金共济保障能力,按照国家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统一部署,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细则》稳步推进,是重庆推进民生医疗保障政策改革落地的切实举措。早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就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提出意见。意见指出,要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重庆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将民生医保问题放在心上,让政策实施“掷地有声”。
《实施细则》正式落地,是将便民利民之事落到实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将普通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调整为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和个人账户支付相结合,即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基金结构,提高基金共济保障能力。这将大大减轻多病患者、大病重病患者、门诊慢特病患者门诊就医个人支付负担,进一步提高职工门诊保障待遇水平。门诊共济政策不仅减轻职工门诊看病金钱负担,更减轻心理负担。许多人看病难,难在心里没底,难在没有相关政策提供确确实实的保护。但《实施细则》一经推行,即有政策兜底保障,能让老百姓看病看得安心、看得放心、看得舒心。
此外,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还大大优化医保结构,为实现制度公平提供可行参考。《实施细则》指出,一个账户可同时关联多个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济使用。比如,患病的父母可以用子女个人账户去看病、买药。这一举措,有助于优化医保结构,更好化解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风险,实现医保的互助共济功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民生稳,人心就稳,社会就稳。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改的是政策进步,稳的是民心民意。唯有政府将民生“期盼点”变成政策改革的“出发点”,才能使民心“落脚点”成为社会稳定的“支点”。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共”民心更是“济”民意,其必有行稳致远之力,让老百姓真正从中获得安定力、幸福力、满足力。
作者:张瑜(重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