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经营主体请尽快进行信用修复
为帮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经营主体请尽快进行信用修复

来源:华龙网2024-01-10

华龙网信用频道近日从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帮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相关要求,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该《指南》简要介绍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范围、申办条件、申请途径以及提供的资料,为经营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强化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信用合规能力为基础,不断提升地区信用水平。

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指南》时,特别提醒该区2021、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尽快前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s://cq.gsxt.gov.cn/index.html)或者到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线下信用修复。“企业信用无小事,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重视,有不清楚的事宜可联系我局企业信用科,联系电话是023-6176083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该负责人介绍说。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

一、受理信用修复的范围

由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向该局申请信用修复。

二、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情形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的,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三、申请信用修复途径

(一)线上修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s://cq.gsxt.gov.cn/index.html)申请信用修复。

(二)线下修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供所需材料(相关格式文书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下载)。

四、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书;

(二)守信承诺书;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签字);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信用修复不收取费用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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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经营主体请尽快进行信用修复

2024-01-10 10:09:01 来源:

华龙网信用频道近日从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帮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相关要求,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该《指南》简要介绍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范围、申办条件、申请途径以及提供的资料,为经营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强化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信用合规能力为基础,不断提升地区信用水平。

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指南》时,特别提醒该区2021、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尽快前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s://cq.gsxt.gov.cn/index.html)或者到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线下信用修复。“企业信用无小事,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重视,有不清楚的事宜可联系我局企业信用科,联系电话是023-6176083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该负责人介绍说。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

一、受理信用修复的范围

由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向该局申请信用修复。

二、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情形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的,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三、申请信用修复途径

(一)线上修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s://cq.gsxt.gov.cn/index.html)申请信用修复。

(二)线下修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供所需材料(相关格式文书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下载)。

四、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书;

(二)守信承诺书;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签字);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信用修复不收取费用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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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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