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铜梁开出首张罚单
近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开出了首张罚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天,执法人员检查了旧县街道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者,发现大多数经营户已拆除“生鲜灯”,并更换为普通照明灯,但一经营户仍继续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对该经营者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警告处罚,督促其及时替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据了解,“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鲜艳,从而误导消费者的判断。2023年12月1日起,铜梁区按照国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禁止全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商户使用“生鲜灯”。
自《办法》实施以来,执法人员通过逐一走访、发放《禁止使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提醒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规定要求的灯具。截至目前,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2个次,超市83家次,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500余户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紧盯食用农产品销售的重点经营场所,督促经营者按要求更换灯具,还生鲜农产品‘本色’,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铜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