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铜梁区司法局巴川司法所组织7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新年“第一课”警示教育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和在矫意识。
活动中,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容易出现的赌博、酒后驾车、寻衅滋事等行为,严禁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通过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我不会出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监管规定,严格要求自我,遵纪守法,坚决杜绝发生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能够有效提升他们的组织纪律观念,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铜梁区司法局巴川司法所所长戴安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