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21条“干货”措施 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重庆邮电大学,数字经济智能与安全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团队正在工作。(摄于1月8日)记者 郑宇 实习生 陈昱如 摄/视觉重庆
提要
●探索“权益让渡”“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转化科技成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科技企业流动
●建设重庆市技术要素公共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技术要素的高效流动和市场化配置
●支持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力争全市50%以上的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每年培养卓越工程师50名,培训高校技术经理人300名以上
重庆日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 实习生 郑佩茹)1月31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近日联合印发《重庆市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21条具体举措“干货”满满,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大显身手”。
允许高校所属资产公司或平台企业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新办企业
据介绍,近年来,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对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作了系列安排,去年召开的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对我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也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研究制定了《措施》。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措施》从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高校科技成果汇集对接、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快速熟化孵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属地转化、大力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6个方面着手,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等难题,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其中,在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措施》提出,要扩大高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开展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单列改革,遴选高校开展试点,探索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形成的资产单列管理。允许高校所属资产公司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企业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方式新办企业。探索“权益让渡”“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转化科技成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科技企业流动,支持“先投后股”转化高校科技成果。
做大重庆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力争达到20亿元以上
为此,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汇集对接方面,《措施》提出,要提升高校科技成果数智服务水平,建设重庆市技术要素公共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技术要素的高效流动和市场化配置,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周期、全流程、专业化科技服务。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进区县、科技企业进高校、高校市属国企科技创新“双百双进”对接行等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每年举办各类对接活动100场次以上。
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快速熟化孵化方面,支持研发实力强的高校自主建设或联合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概念验证项目遴选、可行性研究、竞争情报分析、工艺验证、性能测试等验证分析服务。做大重庆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落地,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力争基金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
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属地转化方面,支持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提供前沿技术判断、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评价、市场调研分析等服务,力争全市50%以上的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的长效机制,推进国家“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建设高价值专利产学研运营联合体,推进开展专利开放许可、交易转让、作价入股等,促进高校专利技术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型企业等转移。
完善高校技术经纪人职称评聘机制,支持为高校增设技术经纪岗位200个
在大力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方面,《措施》提出,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带着技术和成果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在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优化在校大学生创业制度,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3年。
在加强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方面,《措施》特别提出,每年培养卓越工程师50名,培训高校技术经理人300名以上。畅通高校技术经纪专业职称晋升通道,完善高校技术经纪人职称评聘机制,支持为高校增设技术经纪岗位200个。
在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方面,《措施》还提出,要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赛马比拼”机制,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动态监测,将科技成果汇交数量、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及成效等作为评比的重要内容。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积极推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