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碰车“闯祸” 老人被撞骨折
大年初四晚上,市民黄婆婆经过楼下广场时,被一辆碰碰车撞倒,脚踝骨折,入院治疗。回忆起这事儿,黄婆婆的儿子刘大哥很忧心。
2月13号晚上8点多钟,79岁的黄婆婆步行经过云篆山水中心广场。刚下完楼梯,走到广场中央时,就被一辆碰碰车撞上。黄婆婆的儿子刘大哥说,撞到母亲的碰碰车上,有一个二三十岁的成年人和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今天中午,记者找到了这家碰碰车经营户,经营户黄女士表示,事发当时,她并不在现场。
事发后,黄婆婆被送到巴南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入院诊断上写着,黄婆婆左脚脚踝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因为老人年事已高,基础病也不少。住院后这些疾病都加重了。
刘大哥说,因为老母亲医药费的问题,他和开碰碰车的那家人沟通得不太愉快。随后,刘大哥拨通了对方代表张阿姨的电话。记者表明身份后,张阿姨介绍了相关情况。
事发当晚,开碰碰车的大人和小孩,分别是张阿姨的侄女和孙子。出事之后,一直是张阿姨在和刘大哥沟通。张阿姨告诉记者,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他们家就垫付了9000元医药费,并对伤者黄婆婆表示了慰问。
对于刘大哥提到医药费用完的情况,张阿姨表示,她之所以不愿再进一步垫付,也是“事出有因”:其一,他们家经济条件不算好,之前那笔9000元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其二,对这次事故责任的划分,张阿姨也有自己的看法。
碰碰车经营户黄女士表示,自己做的是小本生意,但不会逃避应当承担的责任,愿意在警方的见证下,和刘大哥协商赔偿事宜。
对于此次意外事故的责任划分,630法律服务团律师杜江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一案例中,碰碰车的经营场所是开放环境。在此前提下,杜律师认为,碰碰车经营者、开碰碰车的人以及伤者三方都有责任。
伤者家属刘大哥表示,他们将共同协商解决母亲的医药费。律师建议,如果协商不成,刘大哥也可通过诉讼来主张权益。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吴云龙 彭俊杰 实习 方宇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