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家上市公司财报审计存在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
华龙网讯 2月19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随机抽查情况。抽查发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和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的财报审计中存在问题,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负责人均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四川华信审计的莱美药业财报存在问题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重庆上市公司莱美药业2021年度的财报审计,抽查中四川证监局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在风险评估上,计算存在错误,未能更正错报的名义金额,并且在财务报表分析中,未将莱美药业的重点产品纳入集采事项,造成遗漏。
在控制测试上,执行的部分内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控制测试记录存在错误或不完整。
在实质性审计程序上,莱美药业因计算迁徙率错误而导致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错误,未经审计调整。同时,部分往来款函证程序未适当实施,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分析性程序不完善,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在底稿记录和编制上,部分审计底稿存在记录错漏和不规范。
综上,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陈杰、李有明、赵相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重庆康华审计的渝开发财报也存在问题
重庆证监局在随机检查中发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重庆渝开发的财报审计中存在问题。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2022年度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报审计,在风险评估上,未充分了解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误将部分账户误分类;在控制测试上,未识别和了解渝开发母公司重大交易类别和重大披露及流程相关的IT应用程序,部分测试缺乏支持证据;在实质性审计程序上,未充分审查跨期成本和费用,并未规范填写银行函证,未调查和记录回函不符事项的原因和影响;其他方面,遗漏了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的关联方往来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徐举莉、罗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提醒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强化质量控制与复核,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
年后证监会密集召开座谈会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春节前夕,中国证监会披露,近三年来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表态要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而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的2月18日至19日,中国证监会又马不停蹄地召开了十余场座谈会。 座谈会由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主持,专家学者、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私募机构、外资机构等方面代表参与座谈。
与会代表认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直接关系亿万投资者的“钱袋子”,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严之又严抓监管,汇聚合力强信心。
与会代表表示,近期证监会严肃查处了一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效果。建议严把IPO准入关,加强上市公司全过程监管,坚决出清不合格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更多有宣示效应的案例,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