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妻子疑似出轨高中男生频上热搜 丈夫曝光聊天记录吃瓜网友跟着转发违法吗?
事件依旧在网上不断发酵,网上对女教师的丈夫曝光妻子聊天记录截图的做法,产生了“是否侵害隐私权”的争议。那么,曝光或转发别人的聊天记录,违法吗?

举报妻子疑似出轨高中男生频上热搜 丈夫曝光聊天记录吃瓜网友跟着转发违法吗?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2024-02-22

近日,有关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16岁高一男学生的消息频上热搜,引发关注。

事件源于2月16日,有网友举报称,其在上海市第二中学担任老师的妻子张某“出轨16岁高一男学生,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并晒出多张微信聊天截图。随后涉事学校回应,女老师张某已被停职,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事件依旧在网上不断发酵,网上对女教师的丈夫曝光妻子聊天记录截图的做法,产生了“是否侵害隐私权”的争议。

那么,曝光或转发别人的聊天记录,违法吗?

曝光聊天,是否违法要看情况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表示,女教师的丈夫曝光妻子出轨的相关聊天记录截图,并不算是侵犯妻子的隐私权,问题在于,这位丈夫还曝光了未成年人的具体信息,这就侵害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在今天借助即时通讯软件和社交平台进行的网络传播下,形成了独特的“截屏社交”文化,对于个人来说,有意或无意地将与别人聊天的内容通过截屏、复制的方式转发给第三人非常普遍。

而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中公布出来的内容,是否涉及隐私。

如果只是生活日常中发现有趣事物的分享,转发到网上并不会引起太多的波澜,但一旦聊天记录中涉及到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性别、身高、家庭住址等,不经对方同意就将聊天记录曝光到网上,可能会侵害对方的隐私权,甚至如果这个信息是捏造、歪曲的事实,对对方造成名誉上的贬损、损害,就会侵害到名誉权。

什么是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笼统地说,人们不想被他人知晓或打扰的信息、活动和住宅相关的内容,都可以归入隐私。

除了个人生活中的私密空间,在公共场合中有表现出不想被侵扰意愿的相关内容也属于隐私。例如说悄悄话、走到没人的地方打电话,所涉及的信息也都是隐私。

但在该事件中,张荆律师表示,丈夫曝光出来的妻子与学生的聊天记录里,如果不涉及到对于婚姻关系的侵犯的话,就属于隐私。但聊天记录中存在双方或隐晦、或露骨的性暗示,是对婚姻关系的侵犯,越过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即使是妻子不愿意被人知晓的内容,也不属于侵害其个人隐私。

不过问题在于,丈夫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放到互联网上进行传播,这就使得事件的性质完全不一样了。

张荆律师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婚姻忠诚和未成年人隐私权,哪个权利更大一些。事实上,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高于普通成年人的。相比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法律对婚姻忠诚的容忍度会更大,有更多商榷的空间,这和普通民众对侵害个人隐私权的容忍度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件当中,女教师的丈夫如果仅曝光妻子出轨的相关聊天记录,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但正因为丈夫在女教师和未成年高中生之间的出轨行为如何定性的结果出来之前,尚未确定未成年人是否同时也是受害人,就以出轨对象的身份,把未成年人当作成年人,在互联网传播其个人信息,这一行为如果给未成年人造成较大的损害,那么丈夫可能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网友转发,吃瓜也需要谨慎

除了丈夫主动曝光妻子,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事件的发酵还依赖于众多网友的围观、转发,那么网友转发聊天记录会不会也违法了?

张荆律师表示,人们的信息来源于网络,通常情况下网友们在转发一条信息时,很难立刻识别出这个信息是侵害到他人隐私,因此转发者可能不会涉及到侵害隐私,也就不是直接的侵权人。

但也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转发者与聊天记录曝光者会构成共同的侵权人。一是事实本身是捏造的,转发者以讹传讹、故意转发;二是转发内容中有明显的指向性,出现被曝光者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以及照片;三是被曝光者要求停止恶意编造和转发,转发者明明得知被曝光者的要求仍然转发。此时,转发者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这不意味着不公正的事情不应该被揭发出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夫妻双方有对彼此保持忠实的义务,上海女教师的丈夫将妻子出轨的聊天截图曝光,目的也是寻求网络上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教师要求停止转发相关信息,网友们不愿意的话,也并不一定绝对涉及对女教师隐私权的侵害。这是因为女教师的隐私权要建立在一个合法的前提下,其出轨行为如果属实,那么网友对女教师聊天记录的合理转发,是为了在合理范围内维护丈夫的合法利益和公序良俗,本不应该受到过多的苛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聊天对象的背后不是一个个体,而是代表一个公司,那就没有隐私权一说。企业法人没有隐私权,但有名誉权。

而聊天内容中如果存在有关其资产实力、商务信用、生产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经营状况等方面的贬抑性言论,损害了这个公司的社会评价,就会由法人出面,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曝光者告上法庭。此时,聊天记录就成为法人维护自己权利的证据。

聊天记录能够成为证据,源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其中,第十五条将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以及文档、图片、音频等电子文件规定为电子数据。这意味着微信、QQ、微博等记录正式成为能够用于打官司的证据。

但这不代表随便截几张图就能作为呈堂证供,法律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也就是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等原始载体。

而且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如果随意删除聊天记录,就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不过就算一方当事人删除了某些留言,或仅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而非原件,法庭也会当庭核实双方当事人的手机,如果在后台的系统中依然还存在相关聊天记录,就会被采纳,所以聊天记录在案件中的出镜率很高。

总之,聊天记录既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明对方当事人侵害了自己权利的证据,也可能成为自己侵害他人权利的诉讼证据。

据中国新闻周刊

新闻多一点

出轨事件衍生5大传闻 4个属谣言1个还待查

涉事女老师丈夫笔录流出?

派出所:未做笔录,系谣言

2月19日,疑似出轨女教师张某的丈夫问询笔录的图片在多个社交媒体账号上流传。20日,上海警方称,他们已关注到网上流传的信息,将查实真伪并处置。

20日,徐汇公安分局天平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此事由教育局进行调查,“调查之后觉得有必要再移交给公安,我们再接手。”他称,该派出所目前未接到当事人方报案,女教师的丈夫也并未在该派出所做笔录。

女老师开直播“接热度”?

本人开直播可能性极低

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在传播一张截图,宣称,“涉事女教师开直播,不畏流言蜚语誓要接住这泼天的富贵”,还配了一张一位女子在直播的截图。

有网民指出,这个主播相貌只是跟当事女教师相似,并且做了相近的打扮,并且这个ID名叫“我不是张老师”,也是意有所指。直播间也有网友留言,指出该主播是在蹭流量。

根据报道,涉事女老师张某已被学校停职,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显然,近期这位女教师“开直播”“接流量”的可能性极低。

女教师“带娃生活照”流出

博主:本人照片被恶意拼接

近日,涉事女教师的相关照片和视频出现在社交媒体以及微信群中,其中有一名身材姣好的女子带孩子的照片,称是“上海女教师带娃生活照”。

记者通过照片中找到一名时尚女博主的账号,发现有不少网友在评论中询问其是否是出轨事件中的女教师本人。19日下午,该博主发布一则声明称,自己的照片被人恶意拼接。“你们真的看不出这是两个人吗?眼镜头发都不一样。”

“师生亲密视频”被转发

两年前已有同一视频传播

事件发生后,网上出现了一段视频,画面中一位女性在亲吻一位男性,视频往往附在该事件聊天记录之后,甚至被指认为就是上海女老师事件中的当事人。

但腾讯新闻旗下事实查证平台“较真”栏目称,有网友指出,通过图片反搜发现,至少两年前,网络上已经流传同一视频,因此肯定与本次事件无关,纯属张冠李戴。

与往届学生也有亲密关系?

当地教育局:还在调查中

近日,有网友根据已经曝光的上海女老师出轨事件中的微信记录截图,认为该女老师很可能与往届学生也有类似“不正当关系”的亲密关系。

上海徐汇教育局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复记者称,目前老师已经被停职,事件还在调查中。“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综合自九派新闻、极目新闻、山东商报等

主播仿妆“上海女教师”做直播 涉嫌侵犯当事人名誉权

昨天,有消息称:在直播平台,有多名女主播模仿“上海女教师”妆容擦边做直播。记者注意到,其中流传最为广泛的为一组六张女主播直播截图,据称这些都是蹭热点的主播,遭到网友谴责。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表示:“这种行为首先涉嫌侵权,侵犯了事件当事人的名誉权。虽然对于当事人来说,被指出轨男学生是个丑闻,但她仍有权对其他人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追责。同时冒充女教师开直播,本身就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可能遭到行政拘留。”

同时,张公典还认为平台有监管义务,“今年初,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了会重点整治宣扬猎奇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以及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所以网络直播的平台方应该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内容审核,对出现有违公序良俗行为的账号应该及时处理、责令改正,严重的进行封号。”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徐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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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妻子疑似出轨高中男生频上热搜 丈夫曝光聊天记录吃瓜网友跟着转发违法吗?

2024-02-22 06:07:10 来源:

近日,有关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16岁高一男学生的消息频上热搜,引发关注。

事件源于2月16日,有网友举报称,其在上海市第二中学担任老师的妻子张某“出轨16岁高一男学生,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并晒出多张微信聊天截图。随后涉事学校回应,女老师张某已被停职,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事件依旧在网上不断发酵,网上对女教师的丈夫曝光妻子聊天记录截图的做法,产生了“是否侵害隐私权”的争议。

那么,曝光或转发别人的聊天记录,违法吗?

曝光聊天,是否违法要看情况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表示,女教师的丈夫曝光妻子出轨的相关聊天记录截图,并不算是侵犯妻子的隐私权,问题在于,这位丈夫还曝光了未成年人的具体信息,这就侵害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在今天借助即时通讯软件和社交平台进行的网络传播下,形成了独特的“截屏社交”文化,对于个人来说,有意或无意地将与别人聊天的内容通过截屏、复制的方式转发给第三人非常普遍。

而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中公布出来的内容,是否涉及隐私。

如果只是生活日常中发现有趣事物的分享,转发到网上并不会引起太多的波澜,但一旦聊天记录中涉及到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性别、身高、家庭住址等,不经对方同意就将聊天记录曝光到网上,可能会侵害对方的隐私权,甚至如果这个信息是捏造、歪曲的事实,对对方造成名誉上的贬损、损害,就会侵害到名誉权。

什么是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笼统地说,人们不想被他人知晓或打扰的信息、活动和住宅相关的内容,都可以归入隐私。

除了个人生活中的私密空间,在公共场合中有表现出不想被侵扰意愿的相关内容也属于隐私。例如说悄悄话、走到没人的地方打电话,所涉及的信息也都是隐私。

但在该事件中,张荆律师表示,丈夫曝光出来的妻子与学生的聊天记录里,如果不涉及到对于婚姻关系的侵犯的话,就属于隐私。但聊天记录中存在双方或隐晦、或露骨的性暗示,是对婚姻关系的侵犯,越过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即使是妻子不愿意被人知晓的内容,也不属于侵害其个人隐私。

不过问题在于,丈夫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放到互联网上进行传播,这就使得事件的性质完全不一样了。

张荆律师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婚姻忠诚和未成年人隐私权,哪个权利更大一些。事实上,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高于普通成年人的。相比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法律对婚姻忠诚的容忍度会更大,有更多商榷的空间,这和普通民众对侵害个人隐私权的容忍度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件当中,女教师的丈夫如果仅曝光妻子出轨的相关聊天记录,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但正因为丈夫在女教师和未成年高中生之间的出轨行为如何定性的结果出来之前,尚未确定未成年人是否同时也是受害人,就以出轨对象的身份,把未成年人当作成年人,在互联网传播其个人信息,这一行为如果给未成年人造成较大的损害,那么丈夫可能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网友转发,吃瓜也需要谨慎

除了丈夫主动曝光妻子,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事件的发酵还依赖于众多网友的围观、转发,那么网友转发聊天记录会不会也违法了?

张荆律师表示,人们的信息来源于网络,通常情况下网友们在转发一条信息时,很难立刻识别出这个信息是侵害到他人隐私,因此转发者可能不会涉及到侵害隐私,也就不是直接的侵权人。

但也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转发者与聊天记录曝光者会构成共同的侵权人。一是事实本身是捏造的,转发者以讹传讹、故意转发;二是转发内容中有明显的指向性,出现被曝光者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以及照片;三是被曝光者要求停止恶意编造和转发,转发者明明得知被曝光者的要求仍然转发。此时,转发者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这不意味着不公正的事情不应该被揭发出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夫妻双方有对彼此保持忠实的义务,上海女教师的丈夫将妻子出轨的聊天截图曝光,目的也是寻求网络上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教师要求停止转发相关信息,网友们不愿意的话,也并不一定绝对涉及对女教师隐私权的侵害。这是因为女教师的隐私权要建立在一个合法的前提下,其出轨行为如果属实,那么网友对女教师聊天记录的合理转发,是为了在合理范围内维护丈夫的合法利益和公序良俗,本不应该受到过多的苛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聊天对象的背后不是一个个体,而是代表一个公司,那就没有隐私权一说。企业法人没有隐私权,但有名誉权。

而聊天内容中如果存在有关其资产实力、商务信用、生产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经营状况等方面的贬抑性言论,损害了这个公司的社会评价,就会由法人出面,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曝光者告上法庭。此时,聊天记录就成为法人维护自己权利的证据。

聊天记录能够成为证据,源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其中,第十五条将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以及文档、图片、音频等电子文件规定为电子数据。这意味着微信、QQ、微博等记录正式成为能够用于打官司的证据。

但这不代表随便截几张图就能作为呈堂证供,法律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也就是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等原始载体。

而且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如果随意删除聊天记录,就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不过就算一方当事人删除了某些留言,或仅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而非原件,法庭也会当庭核实双方当事人的手机,如果在后台的系统中依然还存在相关聊天记录,就会被采纳,所以聊天记录在案件中的出镜率很高。

总之,聊天记录既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明对方当事人侵害了自己权利的证据,也可能成为自己侵害他人权利的诉讼证据。

据中国新闻周刊

新闻多一点

出轨事件衍生5大传闻 4个属谣言1个还待查

涉事女老师丈夫笔录流出?

派出所:未做笔录,系谣言

2月19日,疑似出轨女教师张某的丈夫问询笔录的图片在多个社交媒体账号上流传。20日,上海警方称,他们已关注到网上流传的信息,将查实真伪并处置。

20日,徐汇公安分局天平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此事由教育局进行调查,“调查之后觉得有必要再移交给公安,我们再接手。”他称,该派出所目前未接到当事人方报案,女教师的丈夫也并未在该派出所做笔录。

女老师开直播“接热度”?

本人开直播可能性极低

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在传播一张截图,宣称,“涉事女教师开直播,不畏流言蜚语誓要接住这泼天的富贵”,还配了一张一位女子在直播的截图。

有网民指出,这个主播相貌只是跟当事女教师相似,并且做了相近的打扮,并且这个ID名叫“我不是张老师”,也是意有所指。直播间也有网友留言,指出该主播是在蹭流量。

根据报道,涉事女老师张某已被学校停职,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显然,近期这位女教师“开直播”“接流量”的可能性极低。

女教师“带娃生活照”流出

博主:本人照片被恶意拼接

近日,涉事女教师的相关照片和视频出现在社交媒体以及微信群中,其中有一名身材姣好的女子带孩子的照片,称是“上海女教师带娃生活照”。

记者通过照片中找到一名时尚女博主的账号,发现有不少网友在评论中询问其是否是出轨事件中的女教师本人。19日下午,该博主发布一则声明称,自己的照片被人恶意拼接。“你们真的看不出这是两个人吗?眼镜头发都不一样。”

“师生亲密视频”被转发

两年前已有同一视频传播

事件发生后,网上出现了一段视频,画面中一位女性在亲吻一位男性,视频往往附在该事件聊天记录之后,甚至被指认为就是上海女老师事件中的当事人。

但腾讯新闻旗下事实查证平台“较真”栏目称,有网友指出,通过图片反搜发现,至少两年前,网络上已经流传同一视频,因此肯定与本次事件无关,纯属张冠李戴。

与往届学生也有亲密关系?

当地教育局:还在调查中

近日,有网友根据已经曝光的上海女老师出轨事件中的微信记录截图,认为该女老师很可能与往届学生也有类似“不正当关系”的亲密关系。

上海徐汇教育局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复记者称,目前老师已经被停职,事件还在调查中。“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综合自九派新闻、极目新闻、山东商报等

主播仿妆“上海女教师”做直播 涉嫌侵犯当事人名誉权

昨天,有消息称:在直播平台,有多名女主播模仿“上海女教师”妆容擦边做直播。记者注意到,其中流传最为广泛的为一组六张女主播直播截图,据称这些都是蹭热点的主播,遭到网友谴责。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表示:“这种行为首先涉嫌侵权,侵犯了事件当事人的名誉权。虽然对于当事人来说,被指出轨男学生是个丑闻,但她仍有权对其他人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追责。同时冒充女教师开直播,本身就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可能遭到行政拘留。”

同时,张公典还认为平台有监管义务,“今年初,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了会重点整治宣扬猎奇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以及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所以网络直播的平台方应该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内容审核,对出现有违公序良俗行为的账号应该及时处理、责令改正,严重的进行封号。”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徐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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